米芾46岁行草书《乐兄帖》

米芾行草书《乐兄帖》,纸本,纵29厘米,横66厘米。

此為米芾辭去雍丘知縣,任監中岳祠閒職時,答知者的回信。時年紹聖三年,述其罷知縣到此閑遊時的經過與心情,就其官歷來看,可以推定為紹聖年間,若依岳廟監期三十個月推算,四十六歲時書。

釋文:芾頓首啟。乃者忝命畿邑,蔽於法守,與監司辨事於朝廷。方時清明,大理監司,伏辜。於是請解以疾,尚蒙優恩,坐屍廩賜,少遂江湖之心。方圖再任,而近制厘革,念非久復。僕僕走黃塵,未能高臥,此為恨也。蒙故舊不遺,枉書感愧感愧。監**中岳祠米芾頓首上,樂兄同官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