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清风红楼梦之龙蛇争玉:连载165】

(接上文,麝月解读

10.10 夏金桂:反清的吴三桂

夏金桂出场,已到了79回。先从香菱口中简介其人其事,符合“桂花”吴三桂,与多尔衮“联姻”,占领京城,被清封为平西王。

重复“桂花夏家”,是数一数二的大门户。香菱道:“他家本姓夏,非常的富贵。”几十顷地,独种桂花,供应长安城里城外,甚至宫里一应陈设盆景亦是他家贡奉。

突出“桂花”,点明身份。夏金桂,本姓夏,后姓金,身份特征是“桂花”。夏是华夏,金是金国,先姓夏后投金的“桂”,非常富贵,数一数二的大门户,在当时还有哪个“桂”?自然是平西王吴三桂。所以说他家“桂花”供应京城、宫里,岂止是“陈设盆景”?整个儿京城、整个儿皇宫不都是吴三桂卖给金国满清的吗?

“他竟一门尽绝了。”宝玉强调:“咱们也别管他绝后不绝后。”

点明身份后,马上说他“绝后”,一门尽绝了。不只是作者泄愤,吴三桂反清事败后,确实绝后了,“一门尽绝”,符合历史。

“当年又是通家来往,从小儿都一处厮混过,叙起亲是姑舅兄妹。”

这个就更符合历史了,松锦战败,洪承畴被俘后,吴三桂的舅舅祖大寿降了满清,属于满清那边,所以与吴三桂正是姑舅关系。

“只是娶的日子太急,所以我们忙乱的狠。”

吴三桂与多尔衮的“联姻”,“急”也是一个特征。因李自成已带十万兵马压来,吴三桂兵不过五万,而多尔衮率领的满清精兵也不过十万。吴三桂投清,则李自成必败;吴三桂如顾念民族大义,投大顺则清兵进不了山海关。所以民族存亡,取决于吴三桂一念之间。结果这个汉奸与清兵勾结,这是李自成万万没料到的,他带领的军队击败吴三桂军绰绰有余,但不足以再对付清兵。而此时,清兵还在路上,吴三桂请求多尔衮“速整虎旅,直入山海”。多尔衮接信后,为了不让大顺军占领山海关,以一天二百里的速度,急行军赶到山海关,才有了后来的清朝历史。如果晚一天,中国历史就会改写。一般朋友对一天二百里的骑行速度没概念,蒙古、新疆的朋友才知道,一天二百里,基本是跑死马的速度,只有优秀的骑手,而且是喂精料的好马,在不顾惜马的情况下,才能达到这速度。所以说娶的日子“太急”。

因此宝玉“如有所失”,思前想后,不觉滴下泪来。魇魔惊怖,种种不宁。故酿成一疾,卧床不起。我们对这些文字就不难理解了。

这夏家小姐,“若论心中的邱壑经纬,颇步熙凤之后尘。”是写此人胸中有邱壑,有经纬,更用王熙凤作比,突出其算计,有能力。

“竟酿成个盗跖的性气”:盗跖能作小姐的比喻吗?“盗跖从卒九千人,横行天下”,是个纵横天下的人物。

“外具花柳之姿,内秉风雷之性”,“拿出这威风来,才弹压得住人”,还有“将来必不能自立旗帜矣”:挑明了此人将来“自立旗帜”!

“越发添了’宋太祖灭南唐’之意,’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之心。”

这都是描述枭雄、称帝之人的话,却用来描写这个小姐夏金桂。

“便将桂花改为嫦娥花,又寓自己身分如此。”

前文说了“麝月与嫦娥竞爽”,此人直接将自己身分改为嫦娥!吴三桂以“兴明讨虏”为名起兵反清,后来直接代明自立,称帝了。

“那金桂见丈夫旗纛渐倒,婆婆良善,也就渐渐的持戈试马起来”:这话简直说的是个将军。

夏金桂改“香菱”为“秋菱”,意思也很明显,“菱角菱花皆盛于秋”,“秋”是满清关键字,与“春”相对,指现在到了秋、满清时节。

夏金桂,与丫嬛宝蟾,也明显出自“蟾桂”,“蟾桂”本是月里的蟾蜍和桂树,往往代指月,本属朱明,却与满清联姻。而且“蟾桂”代月,吴三桂反清后期,代明自立为帝。这是对夏金桂自寓身分,改桂为嫦娥,我们理解为“代明自立”,可相互验证,不是孤证。

红楼梦,夏金桂身份揭秘!为什么生平最喜啃骨头?油炸焦骨头

薛蟠天性是“得陇望蜀”的,正符合满清多尔衮对中国的态度。

然后第80回用了半回的篇幅,写夏金桂兴风作浪,飞扬跋扈,把薛家满清折腾的鸡犬不宁。

先是舍出宝蟾,摆布香菱,又无中生有,用纸人镇魇,搞得家里乱作一团,要拷打众人,导致香菱屈受贪夫棒。夏金桂又撒泼哭闹,把丈夫、婆婆统统不放在眼里。

薛姨妈见“儿子偏不硬气,已是被他挟制软惯了”,气得骂薛蟠:“骚狗也比你体面些!”

薛姨妈怎么骂出这么一句话?薛蟠是多尔衮,多尔衮满语是狗獾,狗獾是鼬科,矮粗肥,骚狗当然比狗獾体面些。这他妈骂的哈哈哈!

薛蟠持棍欲打,那金桂便递与他身子随意打;这里持刀欲杀时,便伸与他脖项。薛蟠也实不能下手,反使金桂越发长了威风,薛蟠越发软了气骨。还有先前的“是夜曲尽丈夫之道,奉承金桂”。

红楼作者真是幽默,在那个男权社会,居然“曲尽丈夫之道”!把满清的无奈,夏金桂的跋扈,刻画得淋漓尽致。

这些都符合藩王吴三桂、造反的吴三桂形象。所以“薛蟠说又不好,劝又不好,打又不好,央告又不好”,符合满清对待藩王吴三桂的无奈。

吴三桂倚功揽权,专制跋扈。对清廷“诡称边警,要挟军需”,“天下财富半耗于三藩”。像都察院御史徐元文指出:吴三桂等三藩,“怙宠而骄, 纵恣逾度,侈然自大,张立私威,督抚重臣不敢抗礼,自藩司以下,匍匐拜趋于庭。”

注意薛姨妈的策略:“拔去肉中刺,眼中钉,大家过太平日子。”夏金桂重复强调,提醒读者:“怎么’拔出肉中刺,眼中钉’?是谁的钉,谁的刺?”

“看似说此实则说彼”,肉中刺,眼中钉,实指夏金桂吴三桂,成了满清的钉,满清的刺,早晚要拔去,一旦拔刺,则逼反吴三桂。

还有一个证据:

夏金桂“生平最喜啃骨头,每日务要杀鸡鸭,将肉赏人吃,只单以油炸焦骨头下酒。”

这个太让人印象深刻了!夏金桂啃骨头,还不是啃骨头上的肉,而是“焦骨头”!油炸过的焦骨头,啃什么?

看《清史稿》中吴三桂的列传,在列传二百六十一:

“云南、贵州、四川、湖广诸省悉平。上令宣捷诏,赦天下。二十一年春,从议政王大臣请,析三桂骸,传示天下。悬世璠首於市。磔马宝、夏国相、李本深、王永清、江义。亲属坐斩。”

此时距吴三桂死才三年半,棺椁并未腐烂,而且吴三桂是以皇帝礼仪下葬的,各部分的防腐处理以及墓葬选择都是当时最高级别的。所以要“析三桂骸,传示天下”,必定要经火处理,否则腐臭难闻,人不可近。经火之后,骨头便成了“焦骨头”。

所以这里写的“骨头”,暗示了吴三桂被掘墓拆骨,示众各省,以警天下的历史。

而“啃骨头”、“焦骨头下酒”,也表达了红楼作者对此人的恨!恨入骨髓!比食肉寝皮更恨!比餐胡虏肉、饮匈奴血更恨!

能让满汉两族人都恨之入骨、遗臭万年、断子绝孙的人,也只有吴三桂这个奇葩汉奸了。把人活到这种程度,也是几千年才出一个。

未完,连载【明月清风红楼梦之龙蛇争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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