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申报表主表有这么一个栏次,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在主表第23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在第16行。
这个栏次的名字「应纳税额减征额」,顾名思义,大家都很爱它,只要是税,涉及到减,大家都高兴。
但是我们加计抵减填写申报表时候根本不用这个栏次,加计抵减的实际抵减数直接在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的19栏体现了。
假设企业符合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的条件,2023年9月,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税率13%,销项税130万。
当期取得进项合计104.2万,其中专用发票抵扣税额104万;普通发票(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计算抵扣)抵扣0.2万。
按照规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应交增值税=销项-进项=130-104.2=25.8
同时,当期可以加计抵减的金额为5.21,所以最后实际应该缴纳的增值税为25.8-5.21=20.59万
借:成本或者费用科目 806.66万(按进项税税率倒算)
由于当期产生了增值税,期末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5.8万
转出后,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余额就是0了,而其中的各项专栏,销项税、进项税额都和增值税申报表对应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一致,能对上的。那我们再来看如何抵减
(注意:如果你没有适用最新会计准则,计入营业外收入就行)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也就平了,那么实际上增值税申报表的应纳税额也和账务的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是一致的。
开具的都是专用发票,填写到13%栏次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列。(省略了表格后面的合计截图)
专票填写到附表2第1、2、35栏次,旅客运输服务的普通发票填写熬8b栏次,同时填写到第10栏次中去,最后合计为第12栏次,这个数据会过录到主表中去。
这个表才是关键,是加计抵减需要填写的地方。也是先进制造业企业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的一张表格。(根据政策要求:先进制造业企业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骗取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或虚增加计抵减额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这里的发生额就是直接用附表2当期抵扣的进项税(附表2第12栏次的税额数据)乘以5%填写。
至于本期实际抵减额,要根据主表一般计税进销项算出来的结果来判断。
怎么判断,简单的说就是抵减前有税才能继续抵,如果抵减前都已经是留抵了,那就不能抵了,留以后产生税再抵。
比如二哥税税念公司9月一般计税本月算出来抵减之前应纳税额是=销项-进项=130-104.2=25.8,那这种情况就可以抵减5.21,最后主表的19栏次,直接就是抵减后的应纳税额
所以,我们发现,实际加计抵减的数据会直接就反映在主表19栏次里面,直接减少了应纳税额。
有朋友问,为什么这个抵减的5.21不填写到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上去呢?
二哥是这样理解的,我们看这个主表的公式,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等于19+21-23栏,如果你把加计抵减的数填写到23栏,它就可能抵减了简易计税的税额(21栏)。
而我们加计抵减是一般计税下才能用的,加计抵减额不可以抵减当期简易计税的应纳增值税税额。
那什么情况下我们可以填应纳税额减征额这个栏次呢?少交点税呢?
下面,二哥和大家一起以案例的方式,具体学习一下这个栏次的填写。
税收里的“抵减”就是指抵减应纳税额,而抵扣就是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掉。
财税[2012]15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一般纳税人2020年初次购买金税盘,取得一张16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金额141.59,税额18.41。
这个时候请别按18.41抵扣进项税,而是直接抵减160的增值税。
本期产生500的应纳税额,那么160可以全部抵减完。
选择减免性质名称:财税[2012]1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4》税额抵减情况表。
本期产生100的应纳税额,那么160不能全部抵减完。剩下的60部分只能留到下次继续抵减。那么申报表填写如下:
1.《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选择减免性质名称:财税[2012]1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4》税额抵减情况表。
直到那期有了应纳税额,比如下期应纳税额又是100,则把最后的60抵减了。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减征的部分。
二哥税税念公司处置了一辆叉车,叉车是2008年12月31日之前购进的,未抵扣进项税。
此叉车原值10万,累计折旧9.5万,处置变卖收入0.2万。
开具一张含税价2000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栏为3%。
政策依据:国税函[2009]90号、财税[2014]57号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填写附表一,按照开具的金额和税额填写附表一,由于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写到开具其他发票第11栏。
这里的减税性质名称选择的是财税[2014]57号,抵减税额为19.42,3%征收率减按2%征收,享受的减征额为
3.填写主表,将19.42同时填写入主表的第23行。
企业因出售、报废或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处置固定资产,其会计处理一般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注:因已丧失使用功能或因自然灾害发生的毁损等原因而报废清理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或营业外支出。
38.83=2000/1.03*0.02,实际就是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招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的纳税人在减免税总额内每月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申报时先抵减增值税,一次性填入增值税申报表中形成期末余额,次月期初余额=上期期末余额-已抵减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该优惠跨年不结转,次年首个所属期申报时不应有期初余额。
二哥税税念公司2019年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一人,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
四川省按照政策可抵扣限额为6000*(1+30%)=7800。
二哥税税念2019年12月产生增值税10000,申报表申报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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