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实施的修订后《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被各大主流媒体广泛报道后,“最高罚3万”的表述吓退了不少快递小哥。

很多小哥在《快递观察家》短视频平台留言,表达了对于新规的担忧。也有一些小哥打算入行,看到了相关报道后萌生退意,让节后本就人手短缺的网点雪上加霜。

新规真的有那么可怕吗?不少媒体为了吸引眼球过分解读,让本来就“谈罚款色变”的快递行业更受煎熬。实际上,早在2013年实施的旧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中,同样有“违反快递服务标准,严重损害用户利益,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快递新规3月实施,解决送货上门只有这一条路

修订后的条例,其中最为引行业关注的规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抛扔快件、踩踏快件三类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小哥最为关注的,也是各路媒体报道最广泛的,就是送货上门的问题。很多用户吐槽,未经同意就把快件送到快递柜或驿站,让消费者自取,这也成为网络上用户投诉最多的热点之一。

实际上,包括小哥在内,快递从业者对于新规无需过度焦虑。一方面,新规中规定受罚的情况是,未经用户同意擅自投柜投站,也就是说小哥在投柜投站前需要跟收件人联系,确认或告知对方。

另一方面,相同的表述并非第一次提及,其中在包括2018年实施的《快递暂行条例》、正在修订的邮政法、各地颁布的相关规章中都有所涉及。

《快递观察家》认为,加强快递市场监督管理,保障快递服务质量和安全,无可厚非。但要求快递企业不得擅自投柜投站,势必有些“一刀切”,还是要区分对待,分层服务。在快递上游收费不分层的情况下,一味地要求末端统一服务标准,执行起来并不现实。

快递新规3月实施,解决送货上门只有这一条路

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包括此次修订实施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在内,各类规章中并没有明确出现送货上门的字眼,而是强调约定投递的概念。

再从实践的角度来看,送货上门是快递服务的题中之义,但不是唯一的选项。是要上门,还是要投柜投站,要依据双方约定来执行。

而从用户角度来说,有的用户习惯了送货上门,他们认为这是快递企业最起码的服务标准;也有不少用户认为,平时上班不在家,投柜投站也很方便,解决了家中无人收快递的情况。

从发生争议的大多数案例来看,不少情况是,收件人并不要求送货上门,而是派前电联环节的缺失,导致用户根本忘记了网购的商品,等想起来后,却发现快件在驿站已经找不到了。

而从快递小哥角度出发,在派费持续下滑的当下,每天派送三四百件,全部上门或电联并不现实。即使电联这个环节,也有一些不畅通的问题。有些用户会将小哥的手机号设置为骚扰电话,而隐私号码的大规模普及,小哥即便想打电话,也无法联系。

对于小哥来说,应不应该“送货上门”、什么时间“送货上门”,以及应不应该主动与消费者联系、什么时间与消费者联系征求消费者的意见,又迎来了一个纠结的难题。

快递新规3月实施,解决送货上门只有这一条路

《快递观察家》始终认为,送货上门是优质服务的题中之义,但并不一定成为行业标配。提前分流、按需配送、提效客服,通过提升小哥服务积极性满足用户需求,才是未来行业的发展趋势。

所以,新规落地不能将全部压力都转嫁给一线小哥,而是应该从监管入手,尽快打破现有的体制瓶颈,将选项前置,提前分流投递方式,而不是一刀切的通过强制考核来要求小哥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