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读完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其中单篇《一个人的村庄》读了两遍。
读第一遍时觉得这篇文章的确是好,有一种“魔幻浪漫主义”的审美视角,于是才读了第二遍。不过读第二遍时因为通读过全书,了解了刘和村庄的一部分“历史”,由此消释了部分神秘感,譬如父亲的出走以及我的寻找,再读时就知道这不是一种隐喻,而是一种隐晦表达,所以就觉得在文章力度和思想深邃方面较之初读打了折扣。如果我没有了解刘的“村庄史”,会完全从文学审美的角度来看待这篇文章,这篇类似小说的散文。因为它曾让我如此激动,我觉得在叙事上,读出了《佩德罗巴拉莫》或者《玉米人》的感觉。亦真亦幻的灵与肉、生与死的纠葛,魂灵游荡在现实的大地之上,现实中人却生活在一场大梦之中。
实际上不是这样的。
《一个人的村庄》是刘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写下的作品,它的特点是语感非常好,不徐不疾,就像一位放羊的老人在数着他的羊群,数着数着数乱了的时候,再从头数算,一点也不着急,有的是时间和自信。所谓的“元气”之作,大概指的就是如此。出版商在书的腰封推荐上用了几个大词,比如“中文写作的垂范之作”“感动数代人的文学经典”云云,这让人启封就莫名多了些厌倦,因为这个时代吹牛的东西太多了,骗人的手段太多了,往往越是嚷得响亮、拼命煽情的东西越值得警惕。尤其是精神产品。刘亮程这一代人还活生生站在大地上,你就给数代人下了感动,未免有点操之过急。而且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主题,乡愁未必不是黄沙梁上的尘土,终究会尘埃落定,任由下一代人在科幻的道路上奔驰。
任何一件作品的成名来源于它的唯一性。乡土题材、乡愁题材的文章千千万,为什么就西北的作家写得好,是因为土更厚、天更高?不是的,还是因为文学审美的唯一性以及陌生化原则。文字里流露的个人情感可以让人感同身受,但真实的生活却不可能完全复制。你不能让一个吃着汉堡长大的为了写作而“重返”黄沙梁,虽然他能够和作品产生共鸣,甚至是深刻的共鸣。情感表达不是文学的终极途径,我们从文章中获取的不能仅仅是情感的一次复习或者倾泻,还要有更深层次的思考。魂灵净化,精神提升。通过对照他人塑造的形象而关照自我的心灵。
只有沉浸到自然中去,真正的爱自然才能写出自然而然的自然以及内心自我的自然。我在读《一个人的村庄》时,一边思考他为什么这么写、借鉴他的写法,一边在对照自己过去对自然的书写、检讨自己的缺点。人的角度不同,对待自然的态度自然不同。刘写《一个人的村庄》是站在农人的立场,坚守农业文明的立场;我写《中楼的风景》还是站在迁客骚人的立场,用城市文明来衡量乡土的“优美、桃源、乡愁”,因此表达上肯定有着巨大的分歧。所以也会导致我在读该书头几篇时有点不感冒,因为察觉出某些规范性的“文学腔调”,似乎为了迎合城市编辑的口味而“为赋新词”。直到读到被作为该书书名的《一个人的村庄》,才觉得,元气之作是真的当之无愧。刘在文字中涵盖了太多的内容,包括欲望、性、人性、轮回,但在人的社会性方面描写的又过于“完美”,是期望中的样子而非完全的写实,这可能与写诗的经历有关。
今年因为父亲的去世,使得我对自己与乡村的关系有了更深的思考和体会,我不像刘亮程一样是扎根在农村中的人,实际上我是一个曾经生活在农村的却没有根的时光旅行者,仅仅是经过,从没有固守在某一个地方直至把它当成自己的信念。刘比我大十四岁,这段年龄的距离既不像是父辈也不能算是兄长一辈,但他那一代人的生活经历和我们七零后一样切割的比较明确,就像我们和八零后、八零后和九零后的切割一样,甚至世界观和价值观上都有着截然的不同。所以,刘的乡村是一个挽留不住的乡村,也只能像他自己的想象那样,如尘土如树叶,随着季节在原地起起落落。
我这一辈人和刘那一辈人不同,我们本应该奔跑跃进的,却没有能尽力;我们本该创新出奇的,却无功而返。如今的我们也像当年的刘一样,面对体积庞大的中年,退缩回了记忆当中。
这是不应该的。我们不应该只在古老的村庄意象中生死轮回。
2023.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