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某轮在欧洲瑞典PSC检查中开具多条缺陷,导致30滞留。
第一条缺陷:船舶消防员装备中的防火服不具有隔热防火功能。因为是纽扣式的,不是拉链式的。检察官认为这不符合隔热防火功能。虽然船舶也出具了防火服的CCS认可证书,但还是没有得到检察官的认可。
提醒我们:细化抵港检查,权威的东西不一定是合理的。
第二条缺陷:消防员装备中气瓶压力的测试只有低压声音报警,没有闪光报警。检察官认为必须低压时必须具备声音和闪光报警。从实际使用中严格来讲是正确的,消防员穿着探火服后听力受阻很大,再加上现场的噪音较大,声音报警根本无法听到。相对于声音报警来讲,闪光相对容易被发现,另外真正的着火现场烟雾大,容易遮挡视线,严格意义上来讲闪光必须是强烈刺眼的容易被发现。但实际船舶配备设备中极少有足够强度的闪光报警的。
提醒:设备厂家应该改进设计,在气瓶低压时应该设有一个在消防员头盔内部耳朵附近的声音报警,这样才可以保证在气压不足时探火员提前及时察觉,及时退出,保证人命安全。
第三条缺陷:船舶安装监控摄像头太多,严重侵犯船员个人隐私,属于人权问题。随着科技的日益发达,摄像头的安装开始在船舶大量普及,而安装的数量和位置没有一个合法的要求和规定,各个船舶的安装少则5-6个,多则几十个。
客观的讲,摄像头的安装监控有一定的好处,可以及时监控和发现一些问题,也能起到一下积极的督促作用。例如及时发现一些异常、违章,及时制止保证设备、人员安全;提高了值班人员的安全值班自觉性;有益于船舶防海盗、防偷渡等等。在提高船舶安全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意义。
第四条缺陷:牵扯到政治问题,船舶政委在船上不属于船员,被怀疑为政治间谍。
这提醒我们:有政委职务的船舶在抵港前报备时最好不要如此报备,可以报备成水手、机工等其他职务,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第五条缺陷:船舶没有配备超大和超小的浸水保温服,以供身材特别大和特别小的船员正常使用。
检察官到厨房检查卫生时发现该轮大厨身高1.9米以上,而且比较肥胖。于是要求大厨试穿个人房间的浸水保温服。据说大厨“懒洋洋的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从房间拿过来保温服,开始试穿。折腾了好长时间因为其屁股肥大只套进去了半截腿,浸水服上半身不能合拢无论如何也拉不上拉链。场面一度陷入尴尬状态,PSC检查官都被这滑稽的一幕逗乐了。
这提醒我们:
1、 各种演习是全体船员的演习,平常演习中经常有个别船舶因为大厨需要做饭而不要求大厨参加,甚至连大台也不参加。等到了真正的检查时极易出现问题。
2、 船舶安全方面的工作需要细致化。主管人员必须亲自检查到位,检查每个人的装备是否合理?是否有破损?是否有超期?是否有故障?
3、 每个船员必须熟练个人救生设备的使用和穿着。上船接班后有机会尽早提前试穿,浸水救生服合理正确保存和保养,拉链部位做好润滑保养。
相对来讲半数的国家PSC检查是相对公正、客观的,但有时候也会因为双方国家的摩擦或者政治目的,对方船舶的检查成了无辜的“牺牲品”。更有一部分国家,尤其是腐败严重,或是贫穷的国家,“人穷志短”索取无数,PSC检查只能用钱来摆平,少则几百美元,多则几千甚至是上万刀。作为弱势群体的船员只能在夹缝中求生存,忍辱负重。唯一能做的就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保证船舶设备的安全和随时可用状态,做好接待工作,其他的只能交给天意。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运气的成分有时候会占据较大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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