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由于命理学文化断层的年代过于久远,中国千年禄命法并不为广大业界人士和爱好者所熟悉。对禄命法的理论和实务研究,要走的路还很长。我们认为这本书是清代民国以后全面认识、传承、研究、解读“禄命法”的开始,是扭转“后子平法”的启蒙,是实现梁湘润老师遗愿即禄命、子平、江湖三大体系融合的起步。
【原文】
十干发用定数
不拘十天立为头(但是十干皆为一数),
一损三食四杂求(二损气,三食神,四杂神)。
见五便为财神用,
六合吉庆有来由(六合干)。
遇七鬼名多厄滞,
八呼官印六阴收(阳干八位官印,阴干六位官印)[25]。
见九倒食无嘉会,
十为生气福千秋(阴干第八,阳干第十)[26]。
【注释】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位天干,以甲为一,第二位为乙木,甲木见之称为“损气”;第三位是丙火,甲生丙火,阳生阳为“食神”;第四位是丁火,称为“杂神”;第五位是戊土,甲克戊为财,称为“财神”;第六位是己土,甲与己合,称为“六合”,年干见六合为吉庆;第七位是庚金,庚克甲为“鬼”,见鬼“多厄滞”;第八位是辛金,辛克甲为“官”,官印即正官;第九位为壬,壬生甲为“倒食”,见之不好,“无嘉会”;第十位为癸水,癸生甲为“生气”,得之者福气千秋。
【说明】
“十干发用”为禄命法时期的一种技法,意思是分析十天干中,他干对年干的作用,为后来“十神”法的前身。从字面上看,已经有“十神”的初貌,如食神、财(财神)、官、鬼(阴官)、印、偏印(倒食)等六位,尚无伤官、劫财,用“损气”代;无偏财、比肩,而有“杂神”“六合”等。子平法“十神”,以日干为立极点,禄命法以年干为立极点。通观《五行精纪》,特别重视正官,南宋时期,“十神法”尚未成为主流论命视角。
【校注】
[25] 阳干八位官印,阴干六位官印。
[星易精校本]:阳干八位官,阴干八位印。
[韩国延世本]:阳干八位官印,阴干八位官印。
[韩国国学本]:阳干八位官印,阴干八位官印。
[国图瞿氏本]:阳干八仕官印,阴干八位官印。
[国图张氏本]:阳干八仕官印,阴干八位官印。
[26] 阴干第八,阳干第十。
[星易精校本]:阴干第八,阳干第十。
[韩国延世本]:阴干第八,阳干第十。
[韩国国学本]:阴干第八,阳干第十。
[国图瞿氏本]:阳干第十,阴干第八。
[国图张氏本]:阳干第十,阴干第八。
【原文】
论发用凡看命,先详月干好弱,既有好干,即令日干贡助,既日干好,
即令时干贡助,更不出此发用。若月干不好,急令日干克去月干者为上,盖吉者要升,凶者要除[27]。诗曰:月为第一气神行,吉数还教吉数生。吉气莫令凶气战,不离两字有迁升[28]。假令辛酉、丙申、乙未、己卯,己助乙势,乙生丙旺,丙与辛合为贵。如丁巳见癸丑,不用癸丑,使己日干克去癸水为妙。如辛酉、甲午、癸亥、壬子,虽天干连珠,壬癸生甲,杂神贫困之命。又如丁巳、戊申、乙卯、己卯,戊为损神,被乙助戊,己助乙,从下喜至戊,既戊得势,转损丁之力,不好。余准此推之。
【注释】
凡看命,须先分析月柱天干的好差,如月柱有好干,即须有日干支持帮助;如果日干好,也须得到时干的支持帮助,从天干看命局吉凶,离不开这个原则。若月干不好,须日干克月干者为上,故月干对年干有利者,要支持之;对年干有凶者,要克去之。诗曰:“月为第一气神行,吉数还教吉数生,吉气莫令凶气战,不离两字有迁升。”
如一命局:辛酉、丙申、乙未、己卯。时干己见日干乙木为财神,吉,己助乙势;日干乙木见月干丙火为生气,吉,丙火得旺;月干丙火与年干辛合,为吉庆,主吉贵。
如年柱丁巳,月柱癸丑,癸克丁为鬼,故不用癸丑,须日干为己土,克去癸水方好。
如一命局:辛酉、甲午、癸亥、壬子。月干甲木见年干辛金为杂神,月干不好,急令日干克去月干者为上;但日干癸水见月干甲木为生气,又贡助月干,时干壬水见日干癸水又为生气,又贡助日干。虽辛壬癸甲,为“天干连珠”,但壬癸生气贡助月干杂气,论贫困之命。
如一命局:丁巳、戊申、乙卯、己卯。月干戊土见丁火,为
损气,又称损神,不吉。但日干乙为戊之官印,月干有助为吉;时干己为日干乙木之财神,日干有助为吉,从时干至月干皆有助力,使月干戊反而得势,更加泄损年干丁火,凶。
【说明】
从月干与年干的关系,日、时二干对月干的关系,来分析命局吉凶,是禄命法时期的一种技法,子平法后演化更改为“十神法”。
“天干连珠”不一定要顺序排列。此节是辛甲癸壬。
【校注】
[27] 凶者要除
[星易精校本]:凶者要除。
[韩国延世本]:凶者要除。
[韩国国学本]:凶者要除。
[国图瞿氏本]:凶者要降。
[国图张氏本]:凶者要降。
[28] 不离两字有迁升
[星易精校本]:不离两字有迁升。
[韩国延世本]:不离两子有迁升。
[韩国国学本]:不离两子有迁升。
[国图瞿氏本]:不离两字有迁升。
[国图张氏本]:不离两字有迁升。
(卷三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