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古典儒学中“义”的观念
——以朱子论“义”为中心
–
“义”的哲学意义
先秦时代即有以下几点:
道德、道义、正义、端正
–
汉代以来
对于“义”的
道德要义的
把握
–
其要点在坚守
对道德原则的
承诺
–
明辨是非善恶
果断裁非去恶
–
其根源即是对先秦的
“以正为义”作了转进
–
受此影响
朱子强调
义是面对
恶的德性
–
朱子在《四书集注》当中
主要以“义者宜也”的故训
–
作为义字
的训诂义
–
但是他对义字
作哲学思想的
界定、把握时
–
则主要不是用宜
来说明义字之义
–
而是用汉儒的
裁制、断决之说
阐发义之思想义
–
朱子对义的哲学理解
一是继承了汉代以来
经学论义的裁断训义
–
二是把义纳入仁德
为首的四德论体系
–
三是
扩展了义在
仁体宇宙论
当中的意义
–
朱子对义的,理解使用
受到汉以后,词义训释
的影响较大
–
这一方面
使得义的
价值意义
没有得到
明确化的
发展
–
另一方面
义的裁断训义又使得朱子
将之引向宇宙论成为可能
–
发展了义在朱子宇宙论的意义
充实了朱子宇宙论的结构图景
–
《朱子新学案》
内有专章“朱子论仁”
但无专章“朱子论义”
–
近年
学者很关注朱子论礼
但仍少有关注论义者
–
本文即欲
对此问题
加以简述
以进一步
加深对于朱子学
基本道德概念与
经典诠释的理解
–
“义”:
–
己之威仪
从我羊
“我羊”
即是宣讲
字形结构
–
“威仪”
则是强调
原始字义
–
义字字形
(義)
采用我羊
–
依据小篆
而威仪之说
有学者认为:
义(義)是
仪(儀)的
本字
–
其字形像人首插羽为饰,充作仪仗
在这个意义上《说文解字》的“威仪”
是指出义的字源意义,而非通用意义
–
然而无论如何
《说文解字》
用威仪解释
“义”字意义
的说法
–
显然不能解释先秦古籍中
“义”字作为道义、正义等
价值概念的用法
~
一、古代
–
以“宜”
释“义”
的传统
–
先秦文献中
对义的使用
解说并不少
–
其中属于文字学的
解释是“义者宜也”
–
以宜解义
虽然亦不能涵盖
先秦文献对“义”
的使用的诸意义
–
但是此说
出现甚早
亦颇流行
–
其较早者,见于《中庸》:
–
仁者人也,亲亲为大
义者宜也,尊贤为大
–
亲亲之杀
尊贤之等
礼所生也
–
朱注云:
–
杀,去声
人,即指
人身而言
–
具此生理
自然便有
恻怛慈爱之意
深体味之可见
–
宜者
分别事理
各有所宜
–
礼
则节文斯
二者而已
–
朱子强调
“宜”是
事理之宜
乎如此者
–
以宜解义
–
也
见于其他
先秦子书
–
如:
仁者,仁此者也
礼者,履此者也
义者,宜此者也
信者,信此者也
–
义者,各处其宜
–
礼者
因人之情
缘义之理
–
而为之节文者也
–
故礼者谓有理也
理也者,明分
以谕义之意也
–
故
礼出乎义
义出乎理
–
理因乎宜者也
–
义者
君臣上下之事
父子贵贱之差
知交朋友之接
亲疏内外之分
–
臣事君宜,下怀上宜
子事父宜,贱敬贵宜
–
知交友朋之相助也宜
亲者内而
疏者外宜
–
义者,
谓其宜也,宜而为之
上义为之,而有以为
–
义,宜也
爱,仁也
–
宜,所安也
从“所安”来看
可知宜的
本意为合适、适宜
引申为适当、应当
–
所以宜字
本偏重于实然
而非直指当然
其当然义较轻
–
故
以宜释义
使得义的
价值意涵
–
变得不太确定
–
即此种训释
在伦理学上
的弱点
–
这一弱点
对“义”的后来发展
起到了不小的影响
–
由于
以宜训义
出现较早
几乎成为
既成的
标准解释
–
故后来者几乎
都要照搬此说
–
或者在,引述此说的
基础上,再加以申发
–
从《中庸》的:
仁者人也,亲亲为大
义者宜也,尊贤为大”
可知
–
义者宜也
应属声训
–
按古时
的声训
–
是用
音近或者
音同的词
–
去说明
被解释词的
字义或来源
–
声训起源很早
如《易传》说
“乾,健也
坤,顺也”、
–
“夬,决也”
“晋,进也”
–
如:
《论语》政者,正也
《中庸》仁者,人也
《孟子·滕文公上》
庠者养也
校者教也
序者射也
–
这些都是声训
–
义者宜也
也是如此
–
但声训
有时只是
出于猜度
–
主要是
利用音义关系
阐明某种主张
–
未必能够反映到
语言的历史事实
–
声训之法
到了汉代
应用较广
汉末刘熙作
《释名》
专用声训
解说词义
–
西汉大儒
董仲舒解说义字
仍不离“宜”之义:
–
故曰
义在正我
不在正人
此其法也
–
夫我无之求诸人
我有之而诽诸人
人之所不能受也
–
其理逆矣
何可谓义
–
义者,谓
宜在我者
–
宜在我者
后可称义
–
故言义者
合我与宜
以为一
–
言以此操之
义之为言我
–
这是
以宜和我
二义合一
来去解释
义字之义
–
但他强调
义者在我
–
故
他解释的宜
也是宜在我
–
这与朱子
所讲的宜
是事之宜
是理之宜
并不相同
–
汉代以后
以宜解义
还是多见
《论语》
“信近于义”
–
皇侃疏:
信,不欺也
义,合宜也
–
邢昺疏:
人言不欺为信
于事合宜为义
–
由也为之,比及三年
可使有勇,且知方也
–
邢昺疏:
注“方,义方”
正义曰:
义,宜也
方,道也
–
言能教之
使知合宜之道
《左传》曰:
爱子教之以义方
–
《论语》《疏》
都是以合宜训义
–
邢昺《疏》
讲宜即是
于事合宜
–
强调事之宜
–
这一点即为
朱子所继承
–
韩愈《原道》:
“博爱之谓仁
行而宜之之谓义”
也是以宜论义
–
可见
这个传统
影响之大
–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
董仲舒的说法表示
义的对象是我
–
而
义的本质是“正”
–
这在先秦儒家
已经多有其例
–
如我以前
指出过的
–
《礼记》
已经说过了
“仁以爱之
义以正之”
–
《礼记》
礼以治之
义以正之
–
《荀子》
行义以正
–
儒家以外
墨子更加
明确提出
“义者正也”
–
义者正也,表示义具有
“正其不正以归于正”
的“规范”意义
–
庄子
“端正而不知以为义
相爱而不知以为仁”
–
也透露出
以爱为仁
以正为义
的用法
–
可见除了
以宜训义
–
以正释义
已在战国
相当流行
并且延续
到了汉代
–
相比起来:
以宜训义,是一种,训诂学的方式
以正释义,是一种,语用学的方式
–
另外,除了义的定义之外
义的特性在古代亦有论列
《郭店楚墓竹简·五行》:
强,义之方
柔,仁之方
–
即用刚强
来去刻画
义的特性
–
与仁柔相对
–
《荀子·法行》:
温润而泽,仁也;
栗而理,知也;
坚刚而不屈,义也
–
明确
以义为刚
以仁为柔
–
这一思想
对汉以后的思想
也有着重要影响
–
《易传》:
理财正辞
禁民为非
曰义
–
也体现了此种:
刚的特性
所体现的
伦理性质
–
及其与
“以正释义”
的关联
–
汉代扬雄
《法言》
更说到
“君子
于仁也柔
于义也刚”
–
我曾指出:
郭店《五行》篇
以亲爱论仁
以果敢论义
以恭敬论礼
–
其中对
仁和礼
的理解
与
春秋以来
的德行论
基本相同
–
而以果敢论义
已表现出与
春秋时代
的不同
–
这些与春秋不同的“义”的理解
正是对后世有重要影响的内容
~
二、
汉唐注疏
以“裁断”
论“义”
–
汉以后
在以“宜”解“义”外
出现新的两种解释
即以“裁制”和“断决”
解释“义”之意义
–
东汉开始的
对于义字的
这两点解释
–
对朱子影响甚大
–
先来看看
裁制之说
东汉末年的
《释名》谓:
–
义,宜也
裁制事物
使合宜也
–
这种
定义影响
甚为深远
–
《礼记》:
义,天下之制
–
但意义
不明确
–
《释名》此处
以合宜
解释义
–
来自于先秦
“义者宜也”
的声训
–
其裁制思想
则可能受到
《礼记》
“义者正也”、
–
《易传·系辞》
“理财正辞
禁民为非
曰义”
的影响
–
所谓
裁制是指
裁非正偏
管制规范
–
以“裁制”
来去解说
义字之义
–
始自《释名》
从对事的
态度来看
–
前引邢疏
“于事合宜为义”
强调了事的需要
–
但与《释名》的说法仍有不同
《释名》的讲法是从主体上说:
人裁制事物,使事物各个得宜
–
邢疏是说作事
需要合乎宜然
重在客体方面
–
《释名》
与“裁制”义相通
汉代同时出现
用“断决”
释义字之义:
–
义者,断决
决多指断狱
–
《白虎》用“断决”
《释名》用“裁制”
–
二义对后世
解释“义”字
影响尤大
–
汉以后经学
注疏中多用之
–
应该指出:
这两种解释,也还是都
结合了“宜”,来作说明
–
如《论语·为政篇》
北宋邢昺“正义曰”:
–
《白虎通》云:
“五常者何?谓
仁、义、礼、智、信也
–
仁者不忍,好生爱人
义者宜也,断决得中
礼者履也,履道成文
智者知也,或于事,见微知著
信者诚也,专一不移
–
故人生
而应八卦之体
得五气以为常
仁、义、礼、智、信是也
–
“正义曰”:
–
《释名》:
仁,忍也,好生恶杀,善恶含忍也
义,宜也,裁制事物使合宜也
–
除了以上
在注疏中
直接引用
《白虎通》
和《释名》
对于义的
界定之外
–
还有
不少文献
包括注疏
用“裁制”或
类似的词语
解释“义”
–
《论语义疏》:
上若好义
莫敢不服
–
裁断得宜
民下皆服
–
义者,宜也
–
这是以裁断得宜为“义”
继承了《释名》的定义
–
《论语义疏》:
–
五常,谓仁义礼智信也
–
就五行:
木为仁,
火为礼,
金为义,
水为信,
土为智
–
人禀此五常而生
–
则备有
仁、义、礼、智、信
之性也
–
有博爱之德,为仁
–
有严断之德,为义
–
有明辨尊卑敬让之德,为礼
–
有言不虚妄之德,为信
–
有照了之德,为智
–
此五者是
人性之恒
不可暂舍
故谓五常
–
这个即是皇侃《疏》对
马融“三纲五常”的解释
–
其以严断之德为义
承继了《白虎通》
–
《孟子注疏》:
能合道义以养其气
即至大至刚之气也
–
盖裁制度宜之谓义,故义之用则刚
万物莫不由之谓道,故道之用则大
–
气至充塞盈满乎天地之间
是其刚足以配义
大足以配道矣
此浩然大气之意也
–
裁制度宜与
裁断得宜相同
以义之用为刚
也应是汉儒的说法
–
此种“裁制”的解释
在
《论语》
《孟子》
注疏而外
其他文献亦然
–
萧吉:
“论五常”言
“义者
合义为体
裁断为用”
金以义断
裁制万物”
–
《礼记·乐记》:
“礼以裁制为义”,
“义主断割
礼为节限”
–
《道德真经广圣义》
“裁制断割者义也”
–
仁有偏爱之私,
义有裁制之断”
–
《太平广记》:
裁制之义无所施
兼爱之慈无所措
昭灼之圣无所用
机谲之智无所行
–
天下混然,
归乎大顺,
–
此玄圣之大旨也
–
《说实》:
义者,得宜之名也
–
裁制画一
义之实也
–
《周易口义》:
必得其义
以裁制之
–
则各得其宜也
以禁民之有非僻者
–
使皆合于义
而得其宜矣
然则所谓义者
盖裁制合宜之谓义也”
–
司马光《古文孝经指解》:
政者正也,以正义裁制其情
–
这里提出的
以正义裁制
–
还是有意义的
同样,汉唐其他注疏当中也多见以
“断决”“断割”“断制”解释“义”的说法
–
孔颖达:
“天命之谓性”
及郑玄注时说:
“云’金神则义’者
–
秋为金,金主严杀
义亦果敢断决也
–
事实上
《老子河上公章句》
对“上义为之”
的解释即就是
“为义以断割也”
–
唐玄宗《御注道德真经》
解“上义为之而有以为”时说:
义者裁非之义,谓为裁非之义,故曰为之
有以裁非断割,令得其宜,故云而有以为
–
宋元之际
胡三省在《资治通鉴》注中也说:
“西方金位,主秋,色白,配义,
义者以断决为本”
–
再来看“断制”之义:
–
《妙真经》:
仁以好施
义以制断”
–
北宋王昭禹说:
次席,则以次列成文
黼纯,则以断制为义
事之制也
–
道出而后有德
德出而后有事
–
故,莞筵纷纯
而加以缫席画纯
又加以次席黼纯
此出道之序也
–
张行成:
意则蕴妙理而默喻
言则宣至理而导达
象则举大要以示典型
数则括庶物以穷名实
仁则覆冒而无边际
礼则会通而有仪物
–
义主断制,利在吊伐
智存术略,涉于机巧
–
徐氏曰:
礼主于辞逊,故进以礼;
义主于制断,故退以义。
–
难进而易退者也,
在我者有礼义而已,
得之不得则有命存焉”
制断即断制
–
可见
汉唐注疏中对义的解释
影响了不少宋人的理解
–
此外,《容斋随笔》:
人物以义为名者,其别最多
仗正道曰义,义师、义战是也
众所尊戴曰义,义帝是也
–
与众共之曰义,
义仓、义社、
义田、义学、
义役、义井
之类是也
–
至行过人曰义,
义士、义侠、义姑、义夫、义妇
之类是也
……
禽畜之贤,则有:
义犬、义乌、义鹰、义鹘”
–
可惜的是
其中多是
对于作为
形容词的
义的使用
作了分疏
–
而未对
义字本身
作出解说
–
这里所说的“仗正道曰义”
其中所说的正道即是正义
具有伦理学的意义
–
与司马光
“以正义裁制”接近
而《容斋随笔》
所列举的
其他名词
则并不具有
伦理学意义
–
可惜,宋明理学对
“正道曰义”的思想
没有阐述发挥
–
仅仅突出了“仁”的价值意义
“义”的价值对仁的重要补充
被忽视了
~
三、朱子以“宜”训义
–
北宋道学
论义不多
《通书》:
爱曰仁
宜曰义”
还是以宜解义
–
二程对义字的讨论
也只是围绕《孟子》
“配义与道”之说论之
如程颢:
–
仲尼言仁,
未尝兼义,
–
《易》曰:
立人之道
曰仁与义”
–
孟子言仁
必以义配
–
仁者体也,
义者用也,
–
知义之为用
而不外焉者,
可以语道矣。
–
世之所论于义者
多外之
–
不然则混而无别
非知仁义之说者
–
这里只讲了,仁义的,体用关系
并没有论述,仁义的,性质
–
又如程颐:
–
不动心有二:
有造道而不动者,
有以义制心而不动者。
–
此义也,
此不义也,
义,吾所当取,
不义吾所当舍,
–
此以义制心者也。
–
义在我,
由而行之,
从容自中,
–
非有所制也,
此不动之异。
–
这里提出
以义制心
–
显示出
伊川对义的理解
是从作用上来讲
–
意味义即是制导心的力量,义的作用,
一方面是选择,另一方面是制心不动
–
这后一方面的意义
即就有裁制的意思
–
钱穆曾指出:
朱子
治学不废汉唐
治经不废注疏
–
朱子正式的训解
皆采用“义者宜也”
的古训
–
如《孟子》开篇
王何必曰利,
亦有仁义而已矣”
–
朱子注:
仁者,心之德、爱之理
义者,心之制、事之宜
–
可见这代表
朱子对义的
基本训释
–
其余如:孟子
“义,人之正路”
–
朱子注:
义者,宜也,
乃天理之当行,
无人欲之邪曲,
故曰正路。
–
朱子注“义,人路也”:
–
义者
行事之宜
谓之人路
则
可见其为
出入往来
必由之道
–
而不可
须臾舍
–
朱子:
义者,事之宜也。
–
复,践言也。
恭,致敬也。
礼,节文也。
–
义者,天理之所宜。
利者,人情之所欲。
好义,则事合宜。
–
从经学注疏
的方法上说,
朱子是沿袭
《论语注疏》
《孟子注疏》
的注释方法的
–
如“仁义”
朱子
似是以为
不释自明
–
故朱子不解释
仁、义二字
为
道德之名
道义之名
道德之总体
–
而是分别
就字义
而训解
–
这就可以看出其注释
并非纯义理式的说解
而是重视“训诂明”
–
及在训诂明的
基础上明义理
–
以孟子为例:
义字除作字义、章义、文义的用法外
朱子注中涉及到与“义”关联的词有
义理、道义、礼义、公义、恩义,
–
但是朱子只是
使用这类词语
而不更作解释
–
而且这些连词的使用
也不是解释原文当中
出现的义字
而是解释文义
–
其中有些词
比如理义、礼义
见于《孟子》原文
–
此外,也有用裁制度宜解释其他文义的
如“道,义理也。揆,度也。法,制度也
道揆,谓以义理度量事物而制其宜
–
从朱子的这些
解释中还可见
古文宜字并非
直就当然而言
–
但
朱子所理解的宜
不是实然
而是应然
–
如
说宜是“天理之当行”
说宜是“天理之所宜”
–
同时
此种解释应说多是
就“事之宜”而言的
–
事之宜
在朱子
即系是
事之理
–
这是就宜的
客观性意义
而言的
–
《语类》
当中亦多
此种解释:
–
《文言》
上四句说天德之自然
下四句说人事之当然
–
元者,乃众善之长也
亨者,乃嘉之会也
会,犹齐也
–
言
万物至此
通畅茂盛
一齐皆好
–
利者,义之和处也
贞者,事之桢干也
–
‘体仁足以长人’
–
以仁为体
温厚慈爱之理
由此发出
–
体,犹所谓
‘公而以人体之’
之’体’
–
嘉会者,嘉其所会也
–
一一以礼文节之
使之无不中节
乃嘉其所会也
–
‘利物足以和义’
义者,事之宜也
利物,则合乎事之宜矣
此句乃翻转
‘义’字愈明白
不利物则非义矣
–
贞固以贞为骨子
则坚定不可移易
–
朱子
已将义的理解区分为
天德和人事两个方面
–
如果说《文言》上四句的
“利者,义之和也”
属于天德之自然
–
则这个
意义上的义
有其客观性
–
与在心上说的义
有所不同
–
由于朱子对仁义礼智四德
的理解是与《文言》的
元亨利贞联结一体的
–
故朱子的
思想重心
往往是在
天德之自然的方面
即宇宙论,的方面
–
而非集中在
人事之当然
即价值论上
–
所以,朱子
论义的思想
和他对
四德的
整个看法
联系一起
–
《易传·乾·文言》:
元者,善之长也;
亨者,嘉之会也;
利者,义之和也;
贞者,事之干也。
–
君子
体仁足以长人,
嘉会足以合礼,
利物足以和义,
贞固足以干事。
–
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
乾,元、亨、利、贞。
–
这是把“义者宜也”和《文言传》
“利物足以和义”联系起来解释
–
认为利物
本身包含着合乎事之宜
不能利物,就不能合宜
–
这应该是在经典解释当中
对义字义理的延伸的诠释
–
至于“利者,义之和也”
–
朱子认为:
“四德之元,
犹五常之仁,
偏言则一事,
专言则包四者。”
–
此段只于易
“元者善之长”
与《论语》
言仁处看。
–
若
天下之动
贞夫一者”
–
则贞又包四者
–
《周易》
只说一个利”
则利又大也
–
“元者,善之长也”,善之首也
“亨者,嘉之会也”,好底会聚也
–
义者,宜也,宜即义也;
万物各得其所,义之合也
–
“干事”,事之骨也,犹言体物也。
看此一段,须与《太极图》通看。
–
四德之元安在甚处?
《剥》之为卦在甚处
“乾天也”一段在甚处
方能通成一片
–
不然,则不贯通
–
少间看得如此了
犹未是受用处在
–
照这个解释
义就是宜
宜就是义
–
其意义
即要看
诠释者的
重点何在
–
如在这里:
朱子的
重点在宜
一切得宜
即系是义
–
《太极图说》:
各得其所,便是宜
宜,便是义
–
故各得其所
即各得其宜
–
此即是
义之和
–
这个说法便超出
义的伦理学意义
–
而进入
宇宙论
的范围
–
问“利物足以和义”
义便有分别
–
当其分别
觉得来不和
及其分别得
各得其所
–
使物物皆利
却是和其义
–
义而能和
此义后面讨论
这里所要指出的即是:
义的涵义有分别之意
相比起来
仁的涵义
不是分别
而是一体
–
朱子的
以宜训义
与先秦即
汉唐注疏的
以宜训义
有何不同
–
我以为这个
不同就在于:
《论语注疏》
对义的训释
皆是以事言
–
朱子则是
以心言
与
以事言
加以结合
–
他以“宜”
为以事言
而明确以
“裁制”等
为以心言
–
这是朱子与
汉唐注疏家
的根本不同
–
当然,朱子
也会从其他角度论义的性质
如解孟子“义之实,从兄是也”:
–
仁主于爱,而爱,莫切于,事亲
义主于敬,而敬,莫先于,从兄
–
故
仁义之道
其用至广
–
而其实不越于
事亲从兄之间
–
义主于敬
即近于孟子“敬长义也”的意思
这是顺就文本原文而作的说解
~
四、朱子以“裁制”解义
–
虽然朱子在《四书集注》
主要以“义者宜也”的故训
作为义字的训诂义
–
但在《朱子语类》
朱子对义字
作哲学思想的
界定、把握时
则主要不是用宜
来说明义字之义
而是用
汉儒裁制、断决之说
来去阐发义之思想义
–
显示出朱子经典诠释中
对先秦和汉唐的训诂义
作了基本区分
–
同时可见
汉唐注疏当中的训释
为朱子的思想提供了
重要的学术依据
–
换言之
对朱子义理之学
产生了影响
–
此外,汉儒
以刚柔论仁义的思想
也对宋儒颇有影响
–
这些
都显示了
汉儒之学
对宋儒的影响
–
自然,朱子以
裁制断决说义
并非仅仅是对汉唐儒者的说法的沿袭
也是他经过哲学的反思、反复的体会
而得以形成的
–
上面提到朱子《孟子集注》:
“义者,心之制、事之宜也”
其中“事之宜”,是以宜训义
–
那么何谓“心之制”呢?
此“制”即是“裁制”之意
–
事实上,《四书集注》
在主要以宜训义之外
也用裁制释义
–
如解《孟子》
“配义与道”:
–
义者,人心之裁制
道者,天理之自然
–
这两句话
在后世《孟子》
的诠释中影响甚大
–
也是《孟子集注》
朱子训释义字的
代表性说法之一
–
也由此可见:
“义者,心之制、事之宜也”
其中的“心之制”,便是心之裁制
在这里,宜字完全未出现
–
这就指出
义的解释不能只顺着
先秦汉唐以宜解义的
主流
–
只从事上去讲
而必须还要
从心上去讲
–
“事之宜”是从事上讲的
“心之制”是从心上讲的
–
当然,这两句注是
顺着原文配义之说而来
但是也要看到,这两句
也是比照于仁字的解释
“心之德,爱之理”而来
–
所以对于义字
朱子
解释义字的
真正特色
不在事之宜
–
而在与仁字一样
都要从心上界定
–
仁义也好
其他德行也好
都要从心上去定义
–
与汉儒不同处在于
朱子强调义之裁制
是“人心之裁制”
《孟子集注》
–
朱子《周易本义》
解释《坤·文言》
直其正也
方其义也”:
–
此以学言之
“正”,谓本体
“义”,谓裁制
–
敬则本体之守也
此处也明确
训义为裁制
–
又如:
耳之德聪,
目之德明,
心之德仁,
且将这意去
思量体认。
–
○将爱之理在自家心上
自体认思量,便见得仁。
○仁是个温和柔软底物事。
–
老子说:
柔弱者,生之徒
坚强者,死之徒”
–
见得自是
–
看石头上如何种物事出
–
蔼乎若春阳之温
泛乎若醴酒之醇”
此是形容仁底意思
–
○当来
得于天者
只是个仁
所以即为
心之全体
–
却自仁中
分四界子:
一界子上是仁之仁
一界子是仁之义
一界子是仁之礼
一界子是仁之智
–
一个物事
四脚撑在里面
唯仁兼统之
–
心里只有
此四物
万物万事
皆自此出
–
○天之春夏秋冬最分晓:
春生,夏长,秋收,冬藏
–
虽分四时,然生意未尝不贯;
纵雪霜之惨,亦是生意
–
○以“生”字说仁
生自是上一节事
–
当来天地生我底意
我而今须要自体认得
–
○
试自看一个物
坚硬如顽石
成甚物事
此便是不仁
–
○
试自看温和柔软时如何
此所以“孝悌为仁之本”
–
若如顽石,更下种不得
俗说“硬心肠”,可以见
–
硬心肠
如何可以
与他说话
–
○
恻隐、羞恶、
辞逊、是非,
都是两意:
–
恻是初头子,
隐是痛;
–
羞是羞己之恶,
恶是恶人之恶;
–
辞在我,
逊在彼;
–
是、非
自分明
–
○才仁,便生出礼,
所以仁配春,礼配夏;
义是裁制,到得智便了,
所以配秋,配冬
–
这是说,
义的本性
即是裁制,
–
以四季而言,
仁为春,礼为夏,
义为秋,智为冬。
–
根据朱子的解释,
羞恶之心根于义,
–
其中
羞是羞自己的恶,
恶是恶他人之恶。
–
朱子还说过:
恻隐,便是仁之善;
羞恶,便是义之善。
–
朱子《孟子集注》:
羞,耻己之不善也。
恶,憎人之不善也。
–
据此,义是
一个面对
恶的德性。
–
义的属性:
面对恶时,
需要清楚
判别善恶、
憎恶不善,
–
然后
果断去恶。
–
这个就是
裁制之意
–
朱子说过:
克己复礼为仁,
善善恶恶为义
–
仁是善善,
义是恶恶,
–
此意最为重要,
–
可惜朱子
对此发挥
强调不多。
–
应该说
对于义的
这种认识
根本上就是源于
孟子把羞恶与义
连接思想的影响。
–
问:“’君子喻于义’
义者,天理之所宜,
–
凡事
只看道理
之所宜为,
不顾己私。
–
利者,
人情之所欲得,
凡事只任私意,
但取其便于己
则为之,
–
不复顾及
道理如何。
–
曰:
义利也未消
说得如此重。
–
义利犹头尾然。
义者,宜也。
–
君子
见得这事
合当如此,
–
却那事合当如彼,
但裁处其宜而为之,
则何不利之有。
–
君子
只理会义
更不理会
下一截利
–
小人
只是理会
下一截利
更不理会
上一截义
盖是
君子之心
虚明洞彻,
–
见得义分明。
–
小人
只管计较利,
虽丝毫底利,
也自理会得。”
–
学生的理解,
从义利之别而言,
义是天理之所宜,
–
即遇事只是看
道理之所宜为,
而这里边的宜为
便是当为、应为。
–
利是
遇事只取
便利自己。
朱子认为,
义者宜也,
–
是说
见得这事
合当如此。
朱子这里也是把宜
解释为合当、应然。
–
下一截是结果,
上一截是动机,
–
小人
只管结果
是否有利。
–
君子则在心上
要看道理如何,
要见得义分明。
–
以上是就
义利之别
的讨论,
–
来看看朱子
对宜的理解,
–
但朱子论义的
思想未止于此。
–
君子要见得义,
还要“裁处其宜
而为之”。
–
是把以宜解义,
和裁制的解释
结合在一起了。
–
也就是说,义
不仅是见事之当然之则,
而且是以此个当然之则
来去裁处
得当合宜,
–
要如此去做。
–
朱子解释
义字之时,
–
也常常
把裁制和断决
二义一并说出,
–
可见汉唐注疏
对于他的影响:
–
问:
圣人定之以
中正仁义而
主静”。
–
曰:
中正仁义
皆谓发用处。
–
正者,中之质;
义者,仁之断。
–
中则无过不及,
随时以取中;
–
正则当然之定理。
仁则是恻隐慈爱之处,
义则是裁制断决之事。
–
主静者,
主正与义也。
正义便是利贞,
中是亨,
仁是元。”
–
或问:
‘配义与道’,
盖人之能养是气,
本无形声可验。
–
惟于事物当然之理上有所裁制,
方始得见其行之勇,断之决。
–
缘
这道义
与那气
厮合出来,
–
所以’无是,馁也’
–
曰:
更须仔细。
是如此,其间但有
一两字转换费力,
便说意不出。
–
可见在朱子,
裁制与断决的
意义是相通的,
都是与
“行之勇、
断之决”
相关的。
–
朱子也会
把断和割
联系一起
使用论义:
–
问:“义者仁之质”
曰:“义有裁制割断意,
是把定处,
便即发出
许多仁来。
如非礼勿
视听言动,
便是把定处;
–
‘一日
克己复礼,
天下归仁’,
便是流行处。
–
把定与流行
成为了一对
宇宙论概念,
以前很少
受到注意。
–
这里则主要是关注其中
把裁制与割断联结使用,
来去解说
义的意义。
–
义本是个
割截裁制之物,
惟施得宜,则和,
此所以为利。
–
从前人说这一句都错。
–
如东坡说道:
“利所以为
义之和。”
–
他把义做一个
惨杀之物看了,
却道得利方和。
–
利是《乾卦》一德,
如何这一句
却去说义
–
兼他全不识义,
如他处说亦然
–
割截和割断意近,
–
至于
和与利的关系,
下节还会讨论。
–
值得指出,
若把义仅理解为
裁制的形式功能,
《河上公章句》的说法,
这就更加多地是讲“为义”,
–
那么也
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
“义”的价值引导的作用
~
五、朱子
以“断制”论义
–
朱子更多用
“断制”来去
解释义的
价值特性
按北宋儒学
已经有此种
解释的例子
–
如李觏:
温厚而广爱者,命之曰仁
断决而从宜者,命之曰义
–
《朱子语类》:
慈爱底人少断制
断制之人多残忍
仁多,便遮了义
义多,便遮了仁
–
李问:
世间有人,
慈惠温厚,
而于义不足,
作事无断制,
是如何
–
曰:
人生得多般样,
这个便全是气禀。
–
断制二字应该
是断决裁制
的简化表达,
–
强调
对恶,要态度决然,
除恶,要断然施行。
–
朱子
每以断制
而与慈惠
对言,
–
可见其意。
–
这种
对义的指示,
我们也可以
称为价值特性
或者价值意向。
–
朱子认为,
能不能有断制,
与人的性格性情有关,
而性格来自气禀。
–
如能
断制来自
金气禀受
较多而致。
–
性有偏者。如得
木气多者,仁较多;
金气多者,义较多。
–
却是汉儒解“天命之谓性”,
云“木神仁,金神义”等语,
却有意思,非苟言者。
–
学者要体会亲切。
–
朱子论义之断制:
–
程子曰:
“在物为理,处物为义。”
道则是物我公共自然之理;
–
义则吾心之能断制者,
–
所用以处此理者也。
–
义未有羞恶之心,
只是个断制底心。
–
惟是先有
这物事
在里面,
–
但随所感触,
便自是发出来。
–
从这里可以看出
我们在前面说的,
–
朱子是从心上
来讲断制之义,
–
所以强调义是
“吾心之能断制者”,
“只是个断制底心”。
–
又如:
问:“孟子以
恻隐为仁之端,
羞恶为义之端。
–
周子曰:
‘爱曰仁,宜曰义。’
–
然以其存于心者而言,
则恻隐与爱固为仁心之发。
–
然羞恶乃就耻不义上反说,
而非直指义之端也。
–
‘宜’字乃是就事物上说。
–
不知义在心上,
其体段如何。”
–
曰:“义之在心,
乃是决裂果断者也。”
–
这里也可以看出,
–
义在心上,
义之在心,
也都重在从心上说义,
这与宜在事上说不同。
–
朱子论义的
另一个特点,
–
正如其论仁一样,
–
是把义的讨论置于
宇宙论框架之中,
使得义具有
大化流行论
的意义。如:
–
“仁”字须兼义礼智看,
方看得出。
–
仁者,仁之本体;
礼者,仁之节文;
义者,仁之断制;
知者,仁之分别。
–
犹
春夏秋冬
虽各不同,
–
而同出于春;
–
春则生意之生也,
夏则生意之长也,
秋则生意之成也,
冬则生意之藏也。
–
自四而两,
两而一,
则统之有宗,
会之有元,
–
故曰:
五行一阴阳,
阴阳一太极。”
–
又曰:
仁为四端之首,
–
而智则
能成始
而成终;
–
犹元为四德之长,
–
然元
不生于元
而生于贞。
–
盖天地之化,
不翕聚则
不能发散也。
–
仁智交际之间,
乃万化之机轴。
–
此理
循环不穷,
吻合无间,
–
故而不贞则
无以为元也。”
–
又曰:
贞而不固,则非贞。
贞,如板筑之有干,
不贞则无以为元。
–
于是,朱子论义,
常常不能脱开对《文言》
“利者义之和”的讨论:
–
“利者义之和。”
义是个有
界分断制
底物事,
疑于不和。
–
然使物
各得其分,
不相侵越,
乃所以为和也。
–
问:“利物足以和义”
曰:
义断是非,别曲直,近于不和。
然是非曲直辨,则便是利,此乃是和处也。
–
义自是个断制底气象,
有凛然不可犯处,
–
似不和矣,其实却和。
若臣而僭君,子而犯父,
不安其分,便是不义;
不义则不和矣。
–
义是其间物来能应,
事至能断者是。
–
因为义有
判分、断割之意,
–
故一般认为:
义与和无关,
而与和相反。
–
但朱子坚持,
义表面上
似乎不和,
其实是和。
–
因使事物
各得其所
各得其宜
各得其分
–
正是为和
创造了条件
奠定了基础
–
问《文言》四德一段。
–
曰:
‘元者善之长’以下四句,
说天德之自然。
–
‘君子体仁足以长人’以下四句,
说人事之当然。
–
元只是善之长。
万物生理皆始于此,
众善百行皆统于此,
故于时为春,
于人为仁。
亨是嘉之会。
–
此句自来说者多不明。
嘉,美也;会,犹齐也。
嘉会,众美之会,犹言齐好也。
春天发生万物,未大故齐。
到夏时,洪纤高下,各各畅茂。
盖春方生育,至此乃无一物不畅茂。
其在人,则’礼仪三百,威仪三千’,
事事物物,大大小小,
一齐到恰好处,
所谓动容周旋皆中礼,
故于时为夏,于人为礼。
利者,为义之和。
万物至此,各遂其性,
事理至此,无不得宜,
故于时为秋,于人为义。
贞者乃事之干。
–
万物至此,收敛成实,
事理至此,无不的正,
故于时为冬,于人为智。
此天德之自然。
–
这里对“利者义之和”的解释
–
主要也是从得宜立论,
–
认为各遂其性
即是各个得宜,
故可谓义之和。
–
朱子接着说:
“其在
君子所当从事于此者,
则必’体仁乃足以长人,
嘉会足以合礼,
利物足以和义,
贞固足以干事’。
此四句倒用上面四个字,极有力。
体者,以仁为体,仁为我之骨,我以之为体。
仁皆从我发出,故无物不在所爱,所以能长人。
‘嘉会足以合礼’者,
言须是美其所会也。
欲其所会之美,
当美其所会。
盖其厚薄亲疏、尊卑小大相接之体,
各有节文,无不中节,即所会皆美,
所以能合于礼也。
‘利物足以和义’者,
使物物各得其利,
则义无不和。
盖义是断制裁割底物,若似不和。
然惟义能使事物各得其宜,
不相妨害,自无乖戾,
而各得其分之和,
所以为义之和也。
苏氏说’利者义之和’,
却说义惨杀而不和,
不可徒义,
须着些利则和。
如此,则义是一物,利又是一物;
义是苦物,恐人嫌,须着些利令甜,
此不知义之言也。
义中自有利,使人而皆义,
则不遗其亲,不后其君,
自无不利,非和而何
‘贞固足以干事。’
贞,正也,
知其正之所在,
固守而不去,
故足以为事之干。
干事,
言事之所依以立,
盖正而能固,
万事依此而立。
在人则是智,
至灵至明,
是是非非,
确然不可移易,
不可欺瞒,
所以能立事也。
干,如板筑之有桢干。
今人筑墙,必立一木于土中为骨,
俗谓之’夜叉木’,无此则不可筑。
横曰桢,直曰干。
无是非之心,非知也。
知得是是非非之正,
紧固确守不可移易,
故曰’知’,周子则谓之’正’也。”
这是说,
物物各得其利便是义,
便是义之和。
义的价值特性
是断制截割,
但其作用
能使事物
各得其所宜。
这就把义的特性和其作用
作了区分。
朱子晚年的
《玉山讲义》:
且道
如何说个“仁义”
二字底道理?
大凡天之生物,
各付一性,性非有物,
只是一个道理之在我者耳。
故性之所以为体,
只是“仁义礼智信”五字,
天下道理,不出于此。
韩文公云
“人之所以为性者五”,
其说最为得之。
……五者之中,
所谓信者是个真实无妄底道理,
如仁义礼智皆真实而无妄者也,
故“信”字更不须说,
只“仁义礼智”四字
于中
各有分别,
不可不辨。
盖
仁则是个温和慈爱底道理,
义则是个断制裁割底道理,
礼则是个恭敬撙节底道理,
智则是个分别是非底道理。
凡此
四者具于人心,
乃是性之本体。
方其未发,
漠然无形象之可见;
及其发而为用,
则
仁者为恻隐,
义者为羞恶,
礼者为恭敬,
智者为是非,
随事发见,
各有苗脉,
不相淆乱,
所谓情也。
故孟子曰:
恻隐之心,仁之端也;
羞恶之心,义之端也;
恭敬之心,礼之端也;
是非之心,智之端也。”
……然后就此四者之中
又自见得“仁义”两字
是个大界限
如
天地造化,
四序流行,
实不过于
一阴一阳
于此见得分明,
然后就此又自见得
“仁”字是个生底意思,
通贯周流于四者之中。
仁固仁之本体也,
义则仁之断制也,
礼则仁之节文也,
智则仁之分别也。
正如
春之生气
贯彻四时,
春则生之生也,
夏则生之长也,
秋则生之收也,
冬则生之藏也。
故程子谓
“四德之元,犹五常之仁,
偏言则一事,专言则包四者”,
正谓此也。……其又兼言礼智,
亦是如此。盖
礼又是仁之著,
智又是义之藏,
而仁之
一字未尝
不流行乎
四者之中也。
若论体用,
亦有两说。
盖
以仁存于心
而义形于外
言之,
则曰
仁,人心也;
义,人路也,
而以仁义
相为体用。
若
以仁对恻隐、
而义对羞恶
而言,
则就其一理之中,
又以未发、已发
相为体用。
若认得熟,看得透,
则玲珑穿穴,纵横颠倒,无处不通,
而日用之间,行著习察,无不是著功夫处矣。[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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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文公文集》 朱熹晚年至县学讲学,迈为记录,并刻讲义一篇传世。收入《朱文公文集》
本文第二节已经显示出,自战国秦汉以来,便常常把仁和义对举,标示出它们各自的价值特性与价值意向。朱子亦然,“仁是个温和慈爱底道理,义是个断制裁割底道理”,便是他代表性的说法,[77]并把四德的价值特性与价值意向归为性之本体,即性理。把义的分析用本体与其发用来展开,用已发未发的分析来说,义是断制截割的未发,断制截割是义的已发。所谓“××底道理”,就是××的理,在心性论上,就是指作为未发的本性的理。义是裁制断割的理,仁是温和慈爱的理,仁之发是温和慈爱,义之发是裁制断割。这是朱子哲学性情已发未发论的基本分析方法。以仁义礼智为性理包含了以四德为德性的思想。不过就论义而言,朱子更关注的似乎是义在由德性展开为德行过程中,义心的特点,即“义在心上”的特点。关于《玉山讲义》这里所涉及的四德说的宇宙论面向,我们会在最后一节一并论及。
朱子关于仁义价值特性的此类说法,也曾受到张九成子韶仁义说的影响:
某旧见张子韶有个文字论仁义之实云:“当其事亲之时,有以见其温然如春之意,便是仁;当其从兄之际,有以见其肃然如秋之意,便是义。”某尝对其说,古人固有习而不察,如今却是略略地习,却加意去察;古人固有由之而不知,如今却是略略地由,却加意去知。因笑云:“李先生见某说,忽然曰:’公适间说得好,可更说一遍看。’”[78]
义是个毅然说话,如利刀着物。[79]
义如利刀相似,都割断了许多牵绊。[80]
义如利刀相似,胸中许多劳劳攘攘,到此一齐割断了。圣贤虽千言万语,千头万项,然一透都透。如孟子言义,伊川言敬,都彻上彻下。[81]
“义”字如一横剑相似,凡事物到前,便两分去。“君子义以为质”,“义以为上”,“义不食也”,“义弗乘也”,“精义入神,以致用也”:是此义十分精熟,用便见也。[82]
这些说法,无论利刀、利刃、横剑,都是形容义字的割断义。都是从义的发用来讲的。
朱子甚至说:
生底意思是仁,杀底意思是义,发见会通是礼,收藏不测是智。[83]
按庞朴曾以杀论义,合乎朱子之说,而其论证方法是论述“宜”字本指一种祭祀之礼,此种祭祀礼是杀戮宰杀,以此证明义的原初意义与杀有关。[84]其实,先秦文献的以宜解义,其宜字都不是作为祭祀的宜祭。而且,从朱子的例子可以看出,“杀底意思”不是义字的字源意义,而是从东汉后起的解说中引申出来的思想义。正如生并不是仁字的原初义。所以我们并不能用后起的意义去推原字源的意义。
讲到这里,我们应该再回到第一节最后提及的《五行》篇中论义的思想。竹简五行:
不直不肆,不肆不果,不果不简,不简不行,不行不义。(13章)[85]
中心辩然而正行之,直也。直而遂之,肆也。肆而不畏强御,果也。不以小道害大道,简也。有大罪而大诛之,行也。贵贵其等尊贤,义也。(20章)[86]
不仅如此,又另用整整三章的篇幅申明简作为义的意义:“不简不行,不匿不辩于道。有大罪而大诛之,简也;有小罪而赦之,匿也。……”(22章)”“简之为言,犹练也,大而晏者也。匿之为言犹匿匿也,小而轸者也。简,义之方也;匿,仁之方也。强,义之方也;柔,仁之方也。……”(23章)“大而晏者,能有取焉。小而轸者,能有取焉。……”(24章)[87]
《五行》篇论义的讲法,比起先秦诸家用宜论义,在思想上更接近与汉以后对义的理解。其思想是,义是对善恶的清楚明辨(这就是辩然而直);对恶要果敢断然去除(这就是果而不畏);对罪的处置要坚持原则(这就是简行)。可见,从先秦以宜训义到汉代以裁断训义,中间有一个过渡的阶段,这就是竹简帛书五行篇所代表的对义的理解。可惜我们对这一点研究的还很不够。
六,朱子论“义”之刚柔阴阳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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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论哲学概念的意义,常用“意思”的说法或方法,仁字的意思是如此,义字的意思也是如此。按汉儒的说法,义属金,金气属刚,故朱子论义多强调其刚的意思,如说:
义属金,是天地自然有个清峻刚烈之气。所以人禀得,自然有裁制,便自然有羞恶之心。[88]
“义”字有刚断之意。其养民则惠,使民则义。“惠”字与“义”字相反,便见得子产之政不专在于宽。就“都鄙有章”处,看得见“义”字在子产上,不在民上。[89]
“大抵人之德性上,自有此四者意思。仁,便是个温和底意思;义,便是惨烈刚断底意思;礼,便是宣著发挥底意思;智,便是个收敛无痕底意思。性中有此四者,圣门却只以求仁为急者,缘仁却是四者之先。若常存得温厚底意思在这里,到宣著发挥时,便自然会宣著发挥;到刚断时,便自然会刚断;到收敛时,便自然会收敛。若将别个做主,便都对副不著了。此仁之所以包四者也”。问:“仁即性,则’性’字可以言仁否﹖”曰:“性是统言。性如人身,仁是左手,礼是右手,义是左脚,智是右脚。”蜚卿问:“仁包得四者,谓手能包四支可乎﹖”曰:“且是譬喻如此。手固不能包四支,然人言手足,亦须先手而后足;言左右,亦须先左而后右。”直卿问:“此恐如五行之木,若不是先有个木,便亦自生下面四个不得。”曰:“若无木便无火,无火便无土,无土便无金,无金便无水。”道夫问:“向闻先生语学者:’五行不是相生,合下有时都有。’如何﹖”曰:“此难说。若会得底,便自然不相悖,唤做一齐有也得,唤做相生也得。便虽不是相生,他气亦自相灌注。如人五脏,固不曾有先后,但其灌注时,自有次序。”久之,又曰:“’仁’字如人酿酒:酒方微发时,带些温气,便是仁;到发得极热时,便是礼;到得熟时,便是义;到得成酒后,却只与水一般,便是智。又如一日之间,早间天气清明,便是仁;午间极热时,便是礼;晚下渐凉,便是义;到夜半全然收敛,无些形迹时,便是智。只如此看,甚分明。”[90]
“仁,便是个温和底意思;义,便是惨烈刚断底意思”,这个表述主要是指,义作为文字,有刚断的意思、涵意;义作为性理,具有如此刚断的性向。下面一段中讲的“说仁,便有慈爱底意思;说义,便有刚果底意思”也是一样。
天下未尝有性外之物。仁则为慈爱之类;义则为刚断之类;礼则为谦逊;智则为明辨;信便是真个有仁义礼智,不是假,谓之信。[91]
除了“刚断”,朱子也用“刚果”:
吉甫问:“仁义礼智,立名还有意义否。”曰:“说仁,便有慈爱底意思;说义,便有刚果底意思。声音气象,自然如此。”直卿云:“《六经》中专言仁者,包四端也;言仁义而不言礼智者,仁包礼,义包智。”[92]
照以上所说,义应属刚。而朱子又不认定全然如此。钱穆也认为,朱子论仁义刚柔可有两说,一曰仁刚义柔,又一则曰仁柔义刚。[93]朱子说:
以仁属阳,以义属阴。仁主发动而言,义主收敛而言。若扬子云:“于仁也柔,于义也刚。”又自是一义。便是这物事不可一定名之,看他用处如何。[94]
照这个讲法,仁义属刚属柔,并非一定之说,要看论说的角度。
朱子多处明确反对以义为刚、以仁为柔:
仁与义是柔软底,礼智是坚实底。仁义是头,礼智是尾。一似说春秋冬夏相似,仁义是阳底一截,礼智是阴底一截。(渊。方子录云:仁义是发出来嫩底,礼智是坚硬底。)[95]
照这个说法,仁义都是柔软的、都是属阳的一截,在这个讲法中,就不能说义是属刚的。按朱子以春夏秋冬四季比四德,其序应当是仁礼义智,这样的话,仁礼应该是阳的一截,义智应当是阴的一截。可是这里朱子却以仁义为阳的一截,颇不可晓。
问仁义礼智体用之别。曰:“自阴阳上看下来,仁礼属阳,义智属阴;仁礼是用,义智是体。春夏是阳,秋冬是阴。只将仁义说,则’春作夏长’,仁也;’秋敛冬藏’,义也。”[96]
照这里所说,则义不属阳,而是属阴,是体;相对而言仁属于阳,是用。这与上一段所说义是阳的一截就不同了。而且这里区分了两种分析,一种是“自阴阳上看”,一种是“只将仁义说”。“自阴阳上看”是把四德分为阴阳;“只将仁义说”,是把四季分为仁义。但朱子没有说明,何以仁礼是用、义智是体。这样看来,自阴阳上看,是把事物分为阴阳。只将仁义说,是把事物分为仁义。还有第三种,就是“将仁义礼智说”,即把事物分为仁义礼智。朱子接着说:
若将仁义礼智说,则春,仁也;夏,礼也;秋,义也;冬,智也。仁礼是敷施出来底,义是肃杀果断底,智便是收藏底。如人肚脏有许多事,如何见得!其智愈大,其藏愈深。正如《易》中道:“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解者多以仁为柔,以义为刚,非也。却是以仁为刚,义为柔。盖仁是个发出来了,便硬而强;义便是收敛向里底,外面见之便是柔。[97]
从哲学上说,性情已发未发的分析属于体用的内外分析,而这里讲的是总体流行的阶段分析,不论已发未发。比照春夏秋冬四季流行,四德中“义”对应、相当于秋之肃杀,同时和冬之收藏一样,属于收敛,外在表现为柔(而不是刚)。这样,朱子所说的三种分析模式就涉及到仁义的阴阳、刚柔的划分。照后面一句的说法,发出来的是刚,收敛向里的是柔。但此种论断的理据何在?
汉代扬雄早就说“于仁也柔,于义也刚”,这个说法,一般容易被接受。但朱子认为这只是从用上讲的,如果从体上说,则仁刚而义柔。上面一段中的“解者”就是指袁机仲,为此他和袁机仲还作了反复的辩论。
朱子答袁机仲书:
盖天地之间,一气而已,分阴分阳,便是两物,故阳为仁而阴为义。然阴阳有各分为二,故阳之初为木,为春,为仁,阳之盛为火,为夏,为礼。阴之初为金,为秋,为义,阴之极为水,为冬,为智。[98]
又书曰:
盖尝论之,阳主进而阴主退,阳主息而阴主消。进而息者其气强,退而消者其气弱,此阴阳之所以为柔刚也。阳刚温厚,居东南主春夏,而以作长为事;阴柔严凝,居西北主秋冬,而以敛藏为事。作长为生,敛藏为杀,此刚柔之所以为仁义也。[99]
又曰:发生为仁,肃杀为义,三家之说皆无所牾。肃杀虽似乎刚,然实天地收敛退藏之气,自不妨其为阴柔也。[100]
朱子思想的理据来自汉代礼家之说。从阴阳两分来说,阴阳对应仁义,故仁阳义阴。这就说明了何以义属阴。从进退来讲,进而息者其气强,故阳为刚;退而消者其气弱,故阴为柔。于是,义为退而消者,所以属柔。这就是仁刚义柔说,此说主要不是就仁义的道德义而言的,而是就仁义的气化义而言的。后者应是从汉儒的卦气方位说而来。
仁礼属阳,义智属阴。袁机仲却说:“义是刚底物,合属阳;仁是柔底物,合属阴。”殊不知舒畅发达,便是那刚底意思;收敛藏缩,便是那阴底意思。他只念得“于仁也柔,于义也刚”两句,便如此说。殊不知正不如此。又云:“以气之呼吸言之,则呼为阳,吸为阴,吸便是收敛底意。《乡饮酒义》云:’温厚之气盛于东南,此天地之仁气也;严凝之气盛于西北,此天地之义气也。’”[101]
袁机仲认为不仅义是刚,而且属阳,因为刚者必定属阳。朱子明确反对,他的理由还是说发畅为刚,收敛为阴。他引用《礼记·乡饮酒义》中义气的说法,即凝敛的气被说成义气,以此来证明义是收敛所以属阴。这一争论的哲学意义并不是伦理学的,而是宇宙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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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 乡饮酒义》
以仁为发用,以义为定体,还可见于以下的语录:
“仁礼属阳,属健;义知属阴,属顺。”问:“义则截然有定分,有收敛底意思,自是属阴顺。不知智如何解﹖”曰:“智更是截然,更是收敛。如知得是,知得非,知得便了,更无作用,不似仁义礼三者有作用。智只是知得了,便交付恻隐、羞恶、辞逊三者。他那个更收敛得快。”[102]
义之严肃,即是仁底收敛。[103]
林子武问:“龟山《语录》曰:’《西铭》理一而分殊。知其理一,所以为仁;知其分殊,所以为义。’”先生曰:“仁,只是流出来底便是仁;各自成一个物事底便是义。仁只是那流行处,义是合当做处。仁只是发出来底;及至发出来有截然不可乱处,便是义。且如爱其亲,爱兄弟,爱亲戚,爱乡里,爱宗族,推而大之,以至于天下国家,只是这一个爱流出来;而爱之中便有许多等差。且如敬,只是这一个敬;便有许多合当敬底,如敬长、敬贤,便有许多分别。”又问礼。先生曰:“以其事物之宜之谓义,义之有节文之谓礼。且如诸侯七庙,大夫五庙,士二,这个便是礼;礼里面便有义。所以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如《中庸集略》吕与叔所云:’自是合当恁地。’知得亲之当爱,子之当慈,这便是仁;至于各爱其亲,各慈其子,这便是义。这一个物事分不得。流出来底便是仁,仁打一动,便是义礼智信当来。不是要仁使时,仁来用;要义使时,义来用,只是这一个道理,流出去自然有许多分别。且如心、性、情,而今只略略动著,便有三个物事在那里,其实只是一个物。虚明而能应物者,便是心;应物有这个道理,便是性;会做出来底,便是情,这只一个物事。”[104]
仁是发出来、流出来的,义是发出来后截然分别了、确定的,这些理解与分梳,都是把仁义范畴普遍化为宇宙论的范畴,其讨论也就超出了伦理学的范围,而变为宇宙论的讨论了。由此可见,朱子对义的讨论,如其对仁的讨论一样,更多地关注把义作为宇宙论范畴的理解和应用,把义作为生气流行有机过程的一个阶段,这跟朱子作为构建宇宙论体系的哲学家的关怀密切相关。
另两段也类似:
先生举《遗书》云:“根本须先培壅然后可立趋向。”又云:“学者须敬守此心,不可急迫,当栽培深厚,涵泳于其间,然后可以自得。今且要收敛此心,常提撕省察。且如坐间说时事,逐人说几件,若只管说,有甚是处!便截断了,提撕此心,令在此。凡遇事应物皆然。”问:“当官事多,胶胶扰扰,奈何﹖”曰:“他自胶扰,我何与焉?濂溪云:’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中与仁是发动处,正是当然定理处,义是截断处,常要主静。岂可只管放出不收敛!’截断’二字最紧要。”[105]
陈仲蔚因问:“龟山说:’知其理一,所以为仁;知其分殊,所以为义。’仁便是体﹖义便是用否﹖”曰:“仁只是流出来底,义是合当做底。如水,流动处是仁;流为江河,汇为池沼,便是义。如恻隐之心便是仁;爱父母,爱兄弟,爱乡党,爱朋友故旧,有许多等差,便是义。且如敬,只是一个敬;到敬君,敬长,敬贤,便有许多般样。礼也是如此。如天子七庙,诸侯五庙,这个便是礼;其或七或五之不同,便是义。礼是理之节文,义便是事之所宜处。吕与叔说’天命之谓性’云:’自斩而缌,丧服异等,而九族之情无所憾;自王公至皂隶,仪章异制,而上下之分莫敢争;自是天性合如此。’且如一堂有十房父子,到得父各慈其子,子各孝其父,而人不嫌者,自是合如此也。其慈,其孝,这便是仁;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这便是义。这个物事分不得,流出来便是仁,仁打一动,义礼智便随在这里了。不是要仁使时,义却留在后面,少间放出来。其实只是一个道理,论著界分,便有许多分别。且如心性情虚明应物,知得这事合恁地,那事合恁地,这便是心;当这事感则这理应,当那事感则那理应,这便是性;出头露面来底便是情,其实只是一个物事。而今这里略略动,这三个便都在,子细看来,亦好则剧。”
流动出来的是仁
–
流动的
截断、定型和
等差、分殊的
是义
–
可见朱子
论义之处
多是就
宇宙论
来去讲
–
而不是专就
伦理学来讲
–
这个是和其
整个四德论
那是一致的
—
不仅如此
其中
还涉及仁义
的体用问题
–
他进一步
申发此理:
–
先生答叔重疑问曰:
仁体刚而用柔
义体柔而用刚
–
广请曰:
自太极之动,言之,则仁为刚,而义为柔;
自一物中阴阳言之,则仁之用柔,义之用刚
–
曰:“也是如此
–
仁便有个流动发越之意,然其用则慈柔
义便有个商量从宜之义,然其用则决裂”
–
这就指出:
仁、义的刚柔
要看从体上说
还是从用上说
–
朱子主张:
仁是体刚而用柔
义是体柔而用刚
–
也就是说:
在体上说,仁刚而义柔
在用上说,仁柔而义刚
–
这个观点
非常明确
—
综合来看:
–
朱子
以仁、义,在天德之自然的意义,为体
以仁、义,在人事之当然的意义,为用
–
即
说仁是柔
和义是刚
–
那是在
用上说
–
而用应是就
人事的当然
而言的
–
至于
说仁是刚
和义是柔
–
是就天德流行中
不同特征而言的
–
那是在
体上说
–
论太极动静
即就是属于
就天德流行
之统体而言
–
这种体用论
–
是指一个
事物自身
的体和用
–
仁自有体有用
义也有体有用
–
另一种说法:
体用指两个
事物之间的
体和用关系
–
如在大化流行
流动发越属用
收敛截断属体
–
故
仁是用
义是体
–
这两种体用
那是不同的
–
朱子在此意义上说:
仁是用,义是体
–
如:
‘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
‘正’字、’义’字却是体
‘中’、’仁’却是发用处
–
问:“义是如何”
曰:“义有个断制一定之体”
–
这也是说:
发动是仁
截断是义
仁是发用
义是定体
–
前面所说的
流行与把定
之分
也是如此
–
因此朱子
晚年强调
仁刚义柔
很大程度上是因为
朱子以仁为体的的
本体宇宙论已形成
–
义的刚柔阴阳要在
这一本体宇宙的
架构内来定位
–
而并不是仅仅从义的
伦理价值功能来确认
–
从这一点来看:
义的肃杀截断义
–
远远不是
宜的意义
所能替代
–
其哲学意义和地位
当然就超过了宜字
及其意义
–
以上是就
朱子义字之说
加以梳理
–
所论朱子之说
–
还不是朱子
对义概念使用的全部
也不是朱子对经典中
义字使用的全部理解
–
这就如同我们研究朱子
对仁字之说的处理一样
–
总结起来
–
义的哲学意义
先秦时代有以下几点:
道德,道义,正义,
善德,端正
–
而汉代以来
对于“义”的
道德要义的
把握
–
其
要点在坚守对于
道德原则的承诺
明辨,是非善恶
果断,裁非去恶
–
其根源
即是对先秦
“以正释义”
作了转进
–
受此影响
朱子强调:
义是面对
恶的德性
–
突出义即是憎恶
是对不善的憎恶
–
朱子思想
对于义的
哲学理解
–
一是
继承了,汉以来的
论义的,裁断要义
–
二是
把义纳入
仁德为首的
四德论体系
–
三是
扩展了义在
仁体宇宙论
当中的意义
–
同时,也应该承认
从历史的发展来看:
裁断义的出现和影响
–
往往没有
突出义之概念的
价值意义和内涵
–
而是
突出了
义作为
主体实践的
裁度功能即
裁其偏歧
制之归正
–
朱子
对于义的理解使用受到
汉以后经学词义训释的
影响较大
–
这一方面
使得义的价值意义
没有得到明确化的
发展
–
这是哲学家朱子
受到训诂学影响
的限制方面
–
当然
在仁体论
的体系内
–
义
不被作为
首要价值
来去重视
即是必然
–
即如罗尔斯
对于基督教
的仁爱思想
的批评一样
–
另一方面
义的裁断义
又
使朱子将之
引向宇宙论
成为可能
–
发展了,义在朱子宇宙论的意义
充实了,朱子宇宙论的结构图景
–
无论如何,这些问题
值得再度,加深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