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长统昌言3法诫篇诗解1任一人则政专任数人则相倚权移外戚宠被近习则乱若委三公则宜分任责成

题文诗:

冢宰,一曰掌邦,官府,以纪万民.

二曰教典,以安邦国,以教官府,以扰万民.

三曰礼典,以统百官,以和邦国,以谐万民.

四曰政典,以平邦国,以正百官,以均万民.

五曰刑典,以诘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

周礼六典,冢宰贰王,而理天下.春秋之时,

诸侯明德,一卿为政.爰及战国,亦皆然也.

秦兼天下,则置丞相,而贰之以,御史大夫.

自高帝逮,于孝成帝,因而不改,多终其身.

汉之隆盛,是惟在焉.任一人则,政专任数,

人则相倚.政专和谐,相倚违戾.和谐,

太平所兴,违戾则荒,乱之所起.光武皇帝,

愠数世之,失权忿彊,臣之窃命,矫枉过直,

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自此以来,

三公之职,备员,政有不理,犹加谴责.

权移外戚,之家宠被,近习之竖,亲其党类,

用其私人,内充京师,外布列郡,颠倒贤愚,

贸易选举,疲驽守境,贪残牧民,挠扰百姓,

忿怒四夷,招致乖叛,乱离斯瘼.怨气并作,

阴阳失和,三光亏缺,怪异数至,虫螟食稼,

水旱为灾,此皆戚宦,之臣所致,然也反以,

策让三公,至于死免,乃足为叫,呼苍天号,

咷泣血也.又中世之,选三公也,务于清悫,

谨慎循常,习故者是,妇之检柙,乡曲常人,

恶足以,居斯位邪?埶既如彼,选又如此,

欲望三公,勳立国家,绩加生民,不亦远乎?

昔文帝于,邓通可谓,至爱而犹,展申徒嘉,

之志夫见,任如此则,何患于左,右小臣哉?

至如近世,外戚臣竖,请託不行,意气不满,

仲长统《昌言》卷3法诫篇诗解1任一人则政专任数人则相倚权移外戚宠被近习则乱若委三公则宜分任责成

立能陷人,于不测祸,恶可得以,弹正者哉!

曩者任重,而责之轻,今者任轻,而责之重.

昔贾谊感,绛侯困辱,因陈大臣,廉耻之分,

开引自裁,之端自此,遂以成俗.继世之主,

生而见之,习其所常,曾莫之悟.呜呼可悲!
左手,天下之图,右手刎喉,愚者犹知,

难之况明,哲君子哉!光武夺三,公之重至,

今而加甚,不假后党,以权数世,不行盖亲,

疏之埶异.母后之党,左右之人,有此至亲,

之埶故其,贵任万世.常然之败,无世无之,

莫之斯鉴,亦可痛矣.未若置丞,相自总之.

若委三公,则宜分任,责成使为,政者不当,

婚姻;婚姻者不,当使为政.如此然后,

在位病人,举用失贤,百姓不安,争讼不息,

天地多变,人物多妖,然后可以,分此罪矣.
有人;政在一人,权甚重也.吾乃对:

人实难得,何重之嫌?昔者霍禹,窦宪邓骘,

梁冀之徒,籍外戚权,管国家柄;及其伏诛,

以一言诏,诘朝而决,何重之畏?今国家漏,

神明于媟,近输权重,于妇党筭,十世而为,

之者八九.不此之罪,而彼之疑,何其诡邪!


法诫篇(简体)

【原文】
[冢宰,尧官也。《尚书》曰:冢宰,一曰掌邦,治官府,以纪万民。二曰教典,以安邦国,以教官府,以扰万民。三曰礼典,以统百官,以和邦国,以谐万民。四曰政典,以平邦国,以正百官,以均万民。五曰刑典,以诘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冢宰」下八十五字据《御览》卷二百六补,按此条《全后汉文》未收)《周礼》六典,冢宰贰王而理天下。春秋之时,诸侯明德者,皆一卿为政。爰及战国,亦皆然也。秦兼天下,则置丞相,而贰之以御史大夫。自高帝逮于孝成,因而不改,多终其身。汉之隆盛,是惟在焉。
夫任一人则政专,任数人则相倚。政专则和谐,相倚则违戾。和谐则太平之所兴也,违戾则荒乱之所起也。光武皇帝愠数世之失权,忿彊臣之窃命,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然政有不理,犹加谴责。而权移外戚之家,宠被近习之竖,亲其党类,用其私人,内充京师,外布列郡,颠倒贤愚,贸易选举,疲驽守境,贪残牧民,挠扰百姓,忿怒四夷,招致乖叛,乱离斯瘼。怨气并作,阴阳失和,三光亏缺,怪异数至,虫螟食稼,水旱为灾,此皆戚宦之臣所致然也。反以策让三公,至于死免,乃足为叫呼苍天,号咷泣血者也。又中世之选三公也,务于清悫谨慎,循常习故者。是妇女之检柙,乡曲之常人耳,恶足以居斯位邪?埶既如彼,选又如此,而欲望三公勳立于国家,绩加于生民,不亦远乎?
昔文帝之于邓通,可谓至爱,而犹展申徒嘉之志。夫见任如此,则何患于左右小臣哉?至如近世,外戚臣竖请託不行,意气不满,立能陷人于不测之祸,恶可得弹正者哉!曩者任之重而责之轻,今者任之轻而责之重。昔贾谊感绛侯之困辱,因陈大臣廉耻之分,开引自裁之端。自此以来,遂以成俗。继世之主,生而见之,习其所常,曾莫之悟。呜呼,可悲夫!左手据天下之图,右手刎其喉,愚者犹知难之,况明哲君子哉!光武夺三公之重,至今而加甚,不假后党以权,数世而不行,盖亲疏之埶异也。母后之党,左右之人,有此至亲之埶,故其贵任万世。常然之败,无世而无之,莫之斯鉴,亦可痛矣。未若置丞相自总之。若委三公,则宜分任责成。夫使为政者,不当与之婚姻;婚姻者,不当使之为政也。如此,在位病人,举用失贤,百姓不安,争讼不息,天地多变,人物多妖,然后可以分此罪矣。
或曰:政在一人,权甚重也。曰:人实难得,何重之嫌?昔者霍禹、窦宪、邓骘、梁冀之徒,籍外戚之权,管国家之柄;及其伏诛,以一言之诏,诘朝而决,何重之畏乎?今夫国家漏神明于媟近,输权重于妇党,筭十世而为之者八九焉。不此之罪而彼之疑,何其诡邪!(《后汉书?仲长统传》)

文】

《周礼》有六部经典,《周官》记载的大臣,辅佐周王治理天下。到了春秋,诸侯重视德行,一位上卿辅佐国君。到了战国,还是这样。秦国兼并六国拥有天下,开始设置丞相,以御史大夫为副丞相。从高帝到孝成帝,丞相、御史大夫的设置没有更改。大多数丞相、御史大夫,任职直至退休。汉朝之所以兴盛,官员稳定是一个原因。把朝廷重任放在丞相身上,政事专一。任命多人负责,就会相互推诿,朝政陷入混乱。

政令统一,事业发达;朝政混乱,事业停滞。光武帝感叹汉室前几世皇帝大权旁落,愤慨朝中权臣窃取帝命,欲矫枉过正,朝政不下移权臣,虽然设置三公,朝中政事归于尚书台阁。从此以后,三公之职仅为备员。然而,朝政没有及时处理,三公仍然会遭到责备。尤其是朝廷大权下移至外戚手里,皇帝的恩宠遍施于近臣、宦官,这些近臣、宦官又争相任用党徒,重用私人。在朝内,这样的人充斥京师;在朝外,这样的人遍布州郡。这就颠倒了贤愚,导致选贤任能形同虚设。很多无能官员,负责镇守边境,贪赃枉法,虐待边民,导致四夷愤怒,相继叛离。边郡祸乱不断,百姓怨气冲天,阴阳失和,日月星三光失序,异象频繁出现,水旱灾害频仍,螟虫啃食庄稼。这些都是外戚、宦官把持朝政所致。朝廷把责任归于三公,横加叱责、策免,甚至处以死刑。令人呼喊苍天,号啕泣血。

在汉代中期,选拔三公,强调清廉、谨慎,能够遵循常规办事。这样做,犹如妇道人家的规矩,乡里人办事的要求,怎么能负起治理国家的重任?任职能力如此,选拔官员也是如此,希望朝廷三公为国家建功立业,为朝廷创立政绩,岂不是南辕北辙?

在往昔,文帝对于幸臣邓通可谓至爱,仍然尊重丞相申徒嘉,对邓通严加申斥。皇帝对待幸臣是这样,对身边的小臣,又何须担心?到了近世,外戚、宦官请托之风盛行,如果不能满足要求,就会遭遇不测之祸,执法官员如何纠察、弹劾这些人!从前,任职的官员权力、责任重大,责罚较轻;如今,任职的官员权力较轻,而责任很重。在往昔,贾谊深感绛侯周勃受到的处罚太重,向文帝强调要重视大臣的廉耻。再以后,大臣有罪,以自杀了断,相沿成习。后来继位的皇帝,对此习以为常,没有人明白为何会这样。呜呼,悲哉!左手握着大权,右手却要准备以自刎了结性命。即使愚者,也知道这样做很难,更何况明哲君子!光武帝夺去三公的权力,如今,更有甚者,不给皇后亲属权力,几世皇帝都是这样,皇帝的亲疏变得很微妙。母后的亲属,皇帝身边的近侍,享有权势,变得尊贵,福荫传至万世。历史上因为所用非人,造成祸败,每个朝代都有,陛下仍然没有警惕,真的令人痛心。不如设置丞相,总理政事。如果委任三公,也应该厘清责任。凡在朝中当政者,皇帝不应该与其结成姻亲;一旦结成姻亲,就不应该再当政。如此一来,一旦在位者疲敝百姓、举荐不重用贤者,导致百姓感到不安,争讼不息,灾异频发,人物多妖,可以追究其责任,朝廷予以治罪。

人们常说:朝政放在一人身上,权力太大。答:人才难得,岂可因为权力太大,就放弃人才?在往昔,霍禹、窦宪、邓骘、梁冀之流,借着外戚的权势,操控权柄。及至伏诛被杀,仅凭诏书一封,瞬间将其诛灭,何须畏惧权力太大?如今,朝廷将神明之权,交予近臣,把权力输送外戚,算起来,十世皇帝有八九个都是这样做。不归罪外戚、近臣,却怀疑丞相的权力太大,这不是本末倒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