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KrSpirit·行思 20190710

[子平学记之我读《神峰通考》] 9、神峰自立之说

  行思写此系列并非专推崇《神峰通考》一书,只是想说明从书中有许多可以更加深入学习思考的地方,有用的取之,无用的弃之。神峰主张的观念有很多,主要有两个自立之说:一个是“不拘月令”,一个是“月上官星无用”。

  “月上官星无用”神峰原文是这样的:“何以谓之官,盖官者管也,如人之有身,必须官管,然后循规蹈矩,居仁由义,不敢放逸为非,故为制我身主之官也。然月令提纲之官,即我只本府太守,本县之令尹也,但当服其管制,岂能用之。故凡月上官星,世无用官之理……大抵月上官星,必虽要官旺官弱,方好取用”。

  其说合于事理,命理应于应于事理故神峰立此说理上似乎可行。但奇怪的是神峰对月官命例留存的十分少,行思翻找书中案例,月中官星命例《神峰通考》仅见吾父启完翁命、盱江格溪刘瑛十九公命,前命因官星本无一点生气反用伤官,后命又恰官星透出与日干相合而作它用,皆是恰好因四柱组合入了它格。因此没办法从命例中反推出普通的月官格神峰是怎样操作的,加上此说法本身与子平之理有异,所以只能先存疑看待了。

  在后世的《命理约言》中有对此批驳:“若神峰张楠年时虚官可用,月令官星必无可用之理,此偏激之见,不足深信”,这里《命理约言》说的符合子平正论,但对神峰所言转述的有些不准确还是要注意下,神峰说的不是月令官星必无用,是官星无病时无用,看前原文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