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被拘37天就移交到检察院了吗?刑事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并不一定都是37天就移交到检察院。 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形: 一、拘留后提请批捕并后续可能移送的情形: 对于一般案件,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

刑事拘留只是一种强制措施,而非刑事处罚手段。只有经人民法院判处实刑后才需要坐牢。因此,被刑事拘留后并不代表一定会坐牢,如以下几种情形: ①如果侦查机关经过侦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并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②如果案件已移送公诉机...

咨询内容: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对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后,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批捕时,移送时间是在案件刑事拘留到期后的一天移送的,到期日为星期日。对此种情况,检察机关如何受理?(咨询人:吉林省镇赉县检察院 王大志) 解答专家祝淑娟:对于公安机关未...

虽然刑拘或逮捕是引起羁押的原因行为,但是作为一种持续状态的“羁押”,其并不会因为原因行为的不同而有实质的区别,原因行为只会影响羁押状态所持续的时间,即办案期限,因此羁押独立于刑拘或逮捕。三是刑拘办案期限最长为37日。侦查机关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应当在1-3日...

牢固树立“少捕慎捕”理念。强化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司法理念,准确把握审查逮捕的司法属性和监督属性,坚持“少捕慎捕”,真正做到“可捕可不捕的不捕”,最大限度降低审前羁押率。强化对逮捕必要性的审查,充分阐释逮捕的理由和依据,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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