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郾城区:对案件受理费应退未退问题开展类案监督

某男子胡某恶意利用电商平台“期限内无理由退货”规则,通过“买真退假”的方式骗取货款227万余元。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判决被告人胡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1万元。 在一年半的时间里,胡某在某电商平台多次购买...

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黄鑫迪 付晓明)近日,河南省漯河市某金融机构账户上收到了一笔特殊的汇款。看着从法院退回的49万余元案件受理费,该金融机构负责人柏某思绪良多:“没想到,检察院真的帮我们要回胜诉退费了!” 今年5月14日,柏某来到漯河市郾城区检察院12309检...

近日,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被告人郭某某、陈某某等11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其中郭某某主刑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累计判处罚金人民币78万元,向涉案人员追缴违法所得共...

股票权证日价法认为,案例二应以制发股票权证日价即2元/股为标准,扣减按0.4元/股计算的100万股价值,即160万元,作为乙的受贿数额。按照该标准,虽然此时股票已经登记在乙名下,具有了公示效力,但是由于股票未过解禁期,还不能在公开市场上自由交易,从充分评价受贿犯罪不法...

判决生效后,高某因未按期退赔,被立案执行。2023年5月18日,法院以高某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裁定终结本次执行(以下简称终本)结案处理,某公司的经济损失未得到退赔。 今年6月,西平县检察院在开展“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专项活动”时,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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