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说|在涉外醉驾案件办理中——既要彰显“力度”也要体现...

我们在讯问等环节均为每名外籍犯罪嫌疑人聘请了正规翻译机构的专业翻译人员,主要诉讼材料亦以严谨、准确的双语版本呈现。 此外,对于涉外醉驾不起诉案件坚持应听证尽听证。我们组织召开...

“《意见》的出台,表明司法机关从严打击醉驾的立场并没有改变。”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律师协会会长、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世亮表示。 李世亮代表注意到,对醉酒驾驶机动车...

一、保持对醉驾犯罪的高压态势。《意见》严格遵循立法意图,设置了15种对醉驾犯罪从重处理情节,表明司法机关对严重醉驾行为毫不手软的态度;规定了一般不适用缓刑的10种情形,突出对发生实际损害后果、醉驾行为危险性大以及行为人主观恶性大等案件的从严处理。《意见》强...

第十二条 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具有本意见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照刑法 第十三条、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的; (二)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驾驶机动车,且不构成紧急避险的; ...

坚持人民至上,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置于首位,同时对醉驾情节轻微的初犯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标准、规范执法办案,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处理具体案件实事求是、不枉不纵、宽严相济、法理情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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