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拘留二十四小时以内讯问的理解

第一种观点认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且从宣布拘留到入所羁押这段时间没有传唤证、提讯提解证等讯问手续,因此认为拘留后的讯...

个别异地拘留所主管机关在没有法律依据的前提下,要求把拘留法院的拘留决定书改成所在地法院的拘留决定书,否则不予批准。 异地司法拘留程序繁琐,且拘留的规定脱离实际缺乏可操作性,导致不少拘留法院干警宁愿远赴数百甚至上千公里把被拘留人直接带回本地,也不愿意按规定...

根据规定,异地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并向其宣布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刑事拘留期限从异地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出示)拘留证时起算;异地羁押、押解途中时间均计入刑事拘留期限;对犯罪嫌疑人只能延长刑事拘留期限至7日,拘留期限超期的,检察机关应当提出纠正意见。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依照《刑事 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决定拘留的机...

故本案刑事拘留时间应当从程某被B省某地警方刑事拘留时,即从2017年2月15日开始计算。 第二种意见认为,异地临时羁押期限应包含在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期限之内,本案的刑事拘留时间应当从2017年2月8日开始计算。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3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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