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注销登记中,对未在登记机关取得登记联络员备案的企业,可以向登记机关进行联络员备案后,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清算组信息和债权人公告。企业登记联络员变更的,应当及时进行变更备案。对于吊销企业存在类似问题的,也可以采取备案联络员的方式通过国家...
一是登记机关建立吊销未注销等经营异常企业数据库。 二是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登记机关将吊销未注销超过3年,存在失联、长期停业未经营等情况的经营异常企业名单移送法院。 三是法院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涉诉基本情况进行初步核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强制清算。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牵头,人社、自然资源、税务、法院等部门负责协查劳资、不动产、税务、诉讼纠纷等相关情况,通过建立信息交换比对机制,实现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工作信息互通共享。下一步,该局将对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届满三年仍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企业进行认真梳理,...
第十一条 因吊销未注销企业下落不明或者无法取得联系的,依据本办法第十条拟予强制注销公告,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以及市场监督管理机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对能够取得联系的吊销...
公司注销是依申请而作出的一种行政许可行为,它可以是主动行为,符合法定注销条件的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并经过清算程序后,登记机关作出准予注销登记,公司主体资格即消灭;也可以是被动行为,例如公司被撤销或被吊销之后都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并注销。 企业被撤销、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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