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察与民同行|不“刑”也得“行”

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最后,探索跨区域、跨层级案件办理协商机制,确保程序规范运行。此外,加强与异地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积极向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汇报,采取会签机制、线下沟通、完善文书送达等方式,有效解决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跨区域、跨层级办理时产生的问题。 二是完善配套机制。首先,对已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查完毕,并作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如果案情重大或者案件情况复杂,...

2018年修改后刑诉法规定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害公民民主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十四类罪名可以立案侦查。同时,刑诉法第19条第2款赋予检察机关机动侦查权,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并不一定都是37天就移交到检察院。 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形: 一、拘留后提请批捕并后续可能移送的情形: 对于一般案件,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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