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时效的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追诉时效期限是下位概念,是衡量追诉时效超过与否的尺度,时长是固定的(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四种之一),终点不因办案情况而改变,判断的落脚点是“在追诉时效期限内(在追诉时效期限届满以前)”或“在追诉时效期限届满以后”。 二、追诉时效的适用对象 有人认为追诉时效适...

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五日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参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7条)三、律师参与案件 1.法律援助相关期限 公安机关收到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将申请转交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

过了“追诉时效”的案件,法律如何处理 我国刑法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意见》首次对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受案审查、刑事案件立案审查的期限作出规定。行政案件受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疑难复杂案件受案审查期限不超过3日。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法律规定的羁押期限的,为超期羁押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超过五年,案件仍然处于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阶段的,为久押不决案件。 《工作规定》强调,对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案件,由办案机关对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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