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笔者认为,任何立法均可能存在或多或少的缺陷,寻衅滋事罪亦是如此,但尚未达到需要废止的地步,寻衅滋事罪的相关问题主要是司法适用问题而非立法问题,故而寻衅滋事罪无需废止但应规范适用。 一、寻衅滋事罪无需废止 首先,寻衅滋事罪并没有将客观构成要件扩展到了原...
鉴于被告人已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对其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被...
日前,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朱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朱某某是安徽颍上县人,他是一名90后,脾气很暴躁,常常惹是生非,遇事不计后果,动辄大打出手。2023 年 1 月28 日凌晨3 时许,在界首市城区某酒馆二楼,...
2019年,黄德义以寻衅滋事罪被洮南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人也分别被判刑。此前,洮南市有关方面在接受央广网采访时,就黄德义修桥一事的合法性、水利部门的调查...
实务中,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大多数被判处实刑,很少被判处缓刑。于是有人认为,这种情形不能判处缓刑。笔者认为这是不对的。 2010年左右,吴某忠明知徐某梅有配偶仍与其以夫妻名义生活至案发。2021年8月2日,吴某忠又犯危险驾驶罪。某市法院判决:吴某忠犯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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