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讲堂】判了缓刑万事大吉?法官告诉你:NO!

《刑法》明确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

在我国,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由于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暂不执行刑罚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就可以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果犯罪人在考验期内遵守一定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这便是缓刑。 缓刑作...

另外,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撤销缓刑、数罪并罚的,不能判处缓刑。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新罪的罪名,可以不同于前罪,也可以相同。只要求犯新罪在缓刑考验期内,并不要求公安司法机关发现新罪也在缓...

《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

法实践中,法官往往会以其行为“具有再犯罪的危险”为由对其不适用缓刑,即以缓刑的实质条件不具备阻却缓刑的适用,以规避立法“既必须宣告缓刑,又不得适用缓刑”的矛盾。 笔者认为,这种规避不符合案件的现实情况,司法实践中往往存在行为人属于累犯,也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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