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别“任性” 职场权益有“典”护

劳企关系是社会生产关系的法律体现,合理平衡劳企双方正当权益,关系着劳动者权益保障和用人单位生存发展,更关乎现代社会市场经济法治化发展水平。为此,重庆法院精心筛选了四起用人单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三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劳动关系应如何建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

劳动法律服务小组 https://share.weiyun.com/5A9qqFZ 2.(双语版)飞劳动法-新冠疫情企业用工合规指引 劳动法律服务小组 https://share.weiyun.com/53k1WxI 3.省疫情防控律师服务团关于民营企业疫情防控期间涉外业务、商事法律问题解答 民营企业服务分团 https://share...

2022年,工会劳模律师热线咨询日由一天调整为两天,服务的劳模律师增至13人。13名专业经验丰富、长期从事职工维权工作的劳模律师将在每月第一周、第三周的周五(9:30至16:00),轮流值班,通过12351职工服务热线电话解答职工的重大、疑难、集体劳动争议等问题。

劳动者在职期间参观考察、参加年会等活动支出的费用,不属于专项培训,劳动者不需要承担。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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