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法小课堂丨微信记录是有效证据吗?

微信记录能作为有效证据。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施行后,微信记录在民事诉讼证据中的分量也越来越重,但实践中,许多当事人对于提交微信记录作为证据的具体操作流程不甚熟悉,也存在诸多疑问,到底如何运用“微信记录”作为证据...

微信证据主要是指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转账支付凭证等,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规定》,微信证据属于“电子数据”的范畴。 微信证据的表现形式 根据微信记录形成的方式...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当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关系诉讼,不能提供借款合同、借据等表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书面证据时,可以通过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与被告之间确实存在借贷关系。(...

本院认为,原告提供了其与被告朱某某之间的微信转账记录及微信聊天记录,上述证据可以相互印证,双方借贷关系依法成立。现经原告陆某某催要,被告朱某某未归还借款,已构成违约,理应承担违约...

原告周某某与被告吴某某是认识多年的朋友,吴某某多次以生活所需为由向周某某借款,周某某通过微信转账向吴某某转账9000元,但是吴某某并未向周某某出具借条。后周某某多次通过微信向吴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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