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两部”联合发布新的取保候审规定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将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适用取保候审,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及少捕慎诉慎...

解答专家雷雅琴:关于取保候审案件审查起诉期限一直是司法实践中具有争议的问题,本人认为案管部门在开展流程监控超期预警监控工作时,不能简单地将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同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审查起诉案件同等对待。理由如下:刑诉法第17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

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取保候审案件是否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一直存在不同的理解。比如,有人认为检察机关在受理案件后,对于已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不是必须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而是根据“需要”视情况而...

由此引发在同一刑事诉讼过程中,同一司法机关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其最长期限是多少?有人理解为是一年、有人理解为三年而且是各有依据。 二、我国现行法律对取保候审规定的矛盾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2024年)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4〕518号)和《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滁州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滁政〔2014〕100号)要求,经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收费政策,现将动态调整后...

更多内容请点击:“两高两部”联合发布新的取保候审规定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