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论坛在京举行

取保候审的条件: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嫌疑人或被告人。此外,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女性,以及羁押期限届满而案件尚未办结的,也可能适用取保候...

增进沟通,确保取保候审工作多方“共赢”。2020年1月18日,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强调,检察机关要进一步降低逮捕率、审前羁押率;能不捕的不捕,能不羁押的不羁押,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在贯彻落实《规定》的过程中,要加强各机关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各机关应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

刘卫东提出三点注意事项:一是由于法院及检察院对案件的考量因素非常复杂,因此提起取保候审的时机以早为佳;二是为了增强说服力,取保候审的申请理由越充分越好;三是坚持己方立场,同时换位思考,顾全大局,切实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最大化。 京师刘志民进行了评议。他表示,...

第三,以往长途车司机、企业负责人等必须出差的群体,一旦适用取保候审程序,就面临无法经常性跨地域流动的尴尬,结果可能是家庭生计无着、企业经营遇阻。修订后的《规定》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允许暂住地执行取保候审,体现了司法的温度和担当。 严厉打击犯罪和充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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