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怎么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10.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新闻>人社新闻 [返回首页]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怎么算?发布日期:2023-09-05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浙江交科(002061)发布公告,公司第二季度新中标项目212个,金额为160.6亿元。本年累计新中标301个,金额为343.35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在建项目的合同总额为1823.81亿元,其中累计已确认收入总金额为803.16亿元,剩余未完工总金额为1020.65亿元。 公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

解除劳动合同后,范某某向青岛保税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裁决青岛集美客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3468.68元、2017年休息日加班费761.90元。 2018年5月9日,青岛保税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裁决:青岛集美客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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