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纠纷,法院审理后认为,父亲张某违背离婚协议承诺,擅自将大儿子大张从拥有抚养权的孩子母亲处接走,且一直共同生活,大张在长期未见到母亲的背景下形成的意愿,不足以成为判定抚养关系是否需要变更的唯一依据,且结合社会观护报...
近日,北京房山法院审结了一起夫妻抢夺、藏匿子女引发的监护权纠纷案。法院参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的规定,结合双方的工作、生活实际情况及对孩子的监护能力等因素,确定孩子暂由母亲直接抚养,并就父亲探望...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变更抚养权关系的案件:夫妻双方离婚后,两个孩子判给女方,父亲在一次探望中接走长子,并称长子想和自己生活,遂起诉母亲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法院经审理认为,父亲称长子本人不愿回母亲处生活但未提供充分证据加以证明,且其违...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在处理离婚问题时,应该更加理性地处理双方的矛盾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应一味争高低而忽略孩子的利益。父母应充分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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