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网购商品,消费者对商品不满意,是可以根据“七天无理由退货”申请退货退款。如果消费者选择了装饰装修、婚纱摄影等预付费式服务,签完合同付了款后,却对商家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可否要求全额退款?近日,雨花台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就因“不满意全额...
网上购物时,你是否遇到过商品页面标明“一经签收,概不退换”的情况?若商家已明确标注,消费者收到有问题的货品还能退换吗?来听一听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讲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更多精彩图集推荐低空经济专区亮相中国航展 重庆垫江:再生稻迎丰收 坝陵河...
该标准规定了售后服务无理由退货的基本要求、经营者要求、退货条件(商品范围、商品完好性、退货时限)、退货流程、服务监督与评价等内容,适用于采用非现场销售(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
法官庭后表示,“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是维护消费者与商家合法权益之间的重要平衡,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然而,消费者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
从法律角度来说,消费者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后悔权”,而行使七天无理由退货权利须有前提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是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的前提。按照《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超出查验和确认商品品质、功能需要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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