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物时,你是否遇到过商品页面标明“一经签收,概不退换”的情况?若商家已明确标注,消费者收到有问题的货品还能退换吗?来听一听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讲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更多精彩图集推荐低空经济专区亮相中国航展 重庆垫江:再生稻迎丰收 坝陵河...
第一条 为推行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与践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和安全感,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潜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
法官庭后表示,“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是维护消费者与商家合法权益之间的重要平衡,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然而,消费者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是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的前提。按照《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超出查验和确认商品品质、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导致商品价值贬损较大的,视为商品不完好。 然而,部分消费者滥用无理由退货权利,如短期高...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新世纪百货遂宁新都成为我市首家线下实体店跨区域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目前,遂宁新都已经开启线下无理由退货服务,已接到跨区域无理由退货诉求1起,并顺利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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