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能否以物业服务企业未能阻止其他业主的违章搭建而拒绝交纳物业费 ——上海某某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与刘某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上海某某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系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某某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 刘某红系该小区业主。
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物业公司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虽未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与业主形成了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如果物业服务质量未发生变化,且双方未达成新的物业收费标准,业主应当继续按照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物业费。(张彬彬) 来源:镜湖区法院 合...
南宁市悦龙府邸小区业主对物业管理提出质疑,指责物业公司违规收费,包括每年额外收取电梯费以及公共设施用电不透明等问题。物业公司回应称收费符合相关规定,但承认出现用电计量错误,并表示将进行整改。律师建议明确合同条款及公摊范围,以保护业主权益。 打开房天下APP,...
案涉房屋虽然空置多年未使用,但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物业管理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费用,并非针对某个业主,公共卫...
更多内容请点击:买房多付了十几万?物业费、税费怎么收?多地住建部门回应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