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法丨微信群“晒”胜诉判决书?法院:泄露他人信息,赔礼道歉!

不能只截取对自己有利的部分,不可向法庭提交经过删除或者编辑过的聊天记录。

在使用诸如微信、微博等社交软件时,若要公开或转发含有他人重要信息的文件、图片等,应当进行匿名化处理,以免泄露他人个人信息。同时,若发现自身个人信息遭到泄露,应第一时间与对方协商...

范某于2021年10月20日向吴某借款5万元,吴某将5万元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借给了范某,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借条。之后范某不予偿还,吴某将范某起诉至法院。 由于借款的经过是双方通过微信协商...

微信证据主要是指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转账支付凭证等,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规定》,微信证据属于“电子数据”的范畴。 微信证据的表现形式 根据微信记录形成的方式,微信证据分为文字微信记录、图片微信记录、语音微信记录、视频微信记录、网络连...

仅凭转账截图难胜诉 【案例】 胡女士和林先生是微信好友。2018年8月11日,胡女士按林先生的电话要求,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其汇出借款2万元。林先生到期不还款,甚至一口否认借款的事实,胡女士没有借条,只好以微信转账截屏为凭提起诉讼。鉴于胡女士无法提供原始页面,截屏显...

更多内容请点击:法官说法丨微信群“晒”胜诉判决书?法院:泄露他人信息,赔礼道歉!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