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警方破获一起诽谤他人案

经警方调查,违法行为人杨某因私人利益纠纷,捏造、杜撰不实信息,操控他人在小区微信群内散布内容为业主代表胡某等人收取其他物业公司好处费的文章,引发小区其他业主的不满情绪,对胡某等人的名誉造成了负面影响。杨某的行为已构成诽谤,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根据《中...

江津警方破获一起诽谤他人案 中新网重庆新闻7月3日电(邓雅丹)近日,江津警方成功破获一起诽谤他人行政案件,违法嫌疑人杨某被江津警方抓获并处以行政拘留。江津警方接到受害人胡某报案,称小区业主微信群内,有人发布捏造事实的文章,并冠以“职业物闹人”的名称对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伤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行为人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朴某在刘某所发视频中使用侮辱性字句评论,并且在其所发布的视频中,用含有侮辱性的语言来指代刘某,并附有刘某本人视频。朴某的上述行为主观上存在过错,其行为已经对刘某的肖像权及...

近日,会同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网络大V”发表言论侵犯他人名誉权的纠纷。原告为知名人士王某,被告杨某是新浪微博上拥有几十万粉丝量的博主。事情起因系杨某在“微博”平台上发布了一篇点评原告王某的文章,点击量高达3000多次,导致大量网络用户对王某产生负面评...

更多内容请点击:重庆江津警方破获一起诽谤他人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