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侮辱、诬陷、诽谤法官的薛某某和侮辱、威胁、恐吓法官的畅某某,作出拘留十五日、罚款五万元和拘留十五日、罚款三万元的处罚决定并执行,彰显惩治不法行为、保障法官依法履职的坚定态度。 案情一 2003年12月1日,高某某向薛某某书写...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构成诬告陷害罪。本案中被告人谢某某在盗窃他人手机可能被公安机关抓获时,为逃避刑事责任,捏造手机...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吴某某在信息网络上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且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综合被告人犯罪情节和认罪认罚情况,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 传统侮辱、诽谤多发生在熟人之间。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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