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男女双方经常会互相转账、发红包。一朝分手,昔日恋人往往会因为恋爱期间的钱财往来产生纠纷。近日,昭阳区人民法院北闸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恋爱期间金钱往来引起的民间借贷纠纷...
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期间,被告张先生以资金周转为由多次向原告陈女士借款,原告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及现金交付等方式向被告交付借款。2023年1月17日,原告在微信上向被告催要借款,...
法官向阿某释法析理,向他告知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支付软件的转账记录可以作为电子证据提交法庭,法官审理过程中会将其作为定案依据。 那么,如何让微信聊天记录成为有效的诉讼证据呢? 妥善保管原始载体。养成备份聊天记录的好习惯,如果手机换新或者存储空间不够了,可以...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由于恋爱关系中的金钱往来往往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并不能单纯的根据转款凭证作为认定借款关系是否成立的唯一证据。对于恋爱期间的转账可能是有偿的借贷关系,也有可...
法院认为,成立借贷关系需双方达成借贷合意且借款已实际交付。本案中,结合原告提交的微信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可知,原告多次向被告转账。转账时部分款项性质未进行任何备注,被告承诺向原告还款,可以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合意。因此,本院采信原告的主张,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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