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司法创优年】恋爱期间的大额借款 分手后能要回吗?

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期间,被告张先生以资金周转为由多次向原告陈女士借款,原告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及现金交付等方式向被告交付借款。2023年1月17日,原告在微信上向被告催要借款,...

法官向阿某释法析理,向他告知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支付软件的转账记录可以作为电子证据提交法庭,法官审理过程中会将其作为定案依据。 那么,如何让微信聊天记录成为有效的诉讼证据呢? 妥善保管原始载体。养成备份聊天记录的好习惯,如果手机换新或者存储空间不够了,可以...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由于恋爱关系中的金钱往来往往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并不能单纯的根据转款凭证作为认定借款关系是否成立的唯一证据。对于恋爱期间的转账可能是有偿的借贷关系,也有可...

法院认为,成立借贷关系需双方达成借贷合意且借款已实际交付。本案中,结合原告提交的微信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可知,原告多次向被告转账。转账时部分款项性质未进行任何备注,被告承诺向原告还款,可以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合意。因此,本院采信原告的主张,认...

你以为的“梦中情人”,可能是披着虚假外衣的骗子;你以为的“甜蜜邂逅”,可能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日常生活中,一些人在交友时不够谨慎,甚至向陌生网友转账,殊不知“甜蜜网恋”背后很可能是“温柔陷阱”。日前,经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假借网恋之名骗取他人钱...

更多内容请点击:【执法司法创优年】恋爱期间的大额借款 分手后能要回吗?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