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打击“拒执罪” 着力破解“执行难”

判决而不能执行,直接影响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兑现,也无法震慑更多的恶意规避行为,最终会影响到法律的权威、司法的权威。所以,执行工作被形象地称为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然而,“执行难”一直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这些年,我国建成网络执行查控、司...

司法解释规定,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司法解释规定,行为人为逃避执行义务,在诉讼开始后、裁判生效前实施隐藏、...

因行为人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伤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唐某与杜某发生争执并发生扭打,朱某作为二人的同事上前劝阻、拉架是善意、维护公序良俗的正当行为,但二人未听劝阻继续争执并导致朱某受伤,在此过程中唐某存在明显的过错,唐某作为实际侵权人,应当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近年来,在刑事打击之外,有关部门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破解执行难的政策措施。20...

(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自诉人在判决宣告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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