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缓刑考验期内“碰红线”,收监执行“不商量”!

“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可以让我从拘留所出去之后,回家两天,再送我去看守所吗?”拘留所内,面对即将收监执行的结果,朱某流下了悔恨的眼泪。 案情回顾 2024年7月,朱某因犯盗窃罪被永善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缓刑考验期自2024年7月23日至2...

约定还款日期到,双方当事人来到了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偿还了全部欠款,案件顺利执结。 执行工作是有强制力的 拘留也不是“吓唬”人 被执行人妄想以躲避方式逃脱义务是不可取的 一经查实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 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

守法持正,巍如泰山。在涉民生执行案件中,这样的凡人小事还有很多,“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本院执行局用实际行动诠释司法工作的真谛: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不忘关怀每个个体...

“法官,不要拘留我,我现在赶紧想办法凑钱付给对方。”近日,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通过拘传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促使四起劳动争议案顺利执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李某等四人原系某汽车服务...

2024年11月12日晚,靖边法院执行干警在接到申请执行人叶某某线索电话后,冒着大雨马不停蹄的驱车赶往线索地点内蒙古乌审旗将王某带回法院。因王某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法院开展各项工作,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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