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司法审查中相关裁定的上诉与申请再审问题

除不予受理、驳回申请、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外,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申请复议、提出上诉或者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该条对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中法院所作的裁定,是否允许上诉、复议、申请再审进行了区分。

裁定驳回执行申请:(一)债权文书属于不得经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文书;(二)公证债权文书未载明债务人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三)公证证词载明的权利义务主体或者给付内容不明确;(四)债权人未提交执行证书;(五)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一旦超过十五日上诉期,就意味着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原被告等诉讼参与人就必须按照判决的内容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2 如何计算上诉期? 首先 明确上诉期的起算点。从判决或裁定送达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计算,也就是说,收到判决的当日不计算在内。同时请注意,《中华人民共和...

要持续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特别是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年终岁尾社会安全稳定,为实现明年经济工作目标、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结合调研情况,针对当前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中法律适用...

第一条 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本解释所称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第二条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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