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粮食日来临之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发布“金风”行动开展以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破坏耕地4起典型案例。 具体案例如下: 案例一、非法占用农用地修建厂房 2013年6月,某石业有限公司通过租地取得南充市高坪区(原南江乡)某村集体土地52.07亩用...
答:1、征收主体。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主体为市、县级人民政府。集体土地征收必须由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以公共利益为目的。只有以公共利益为目的,征收方才能组织实施征...
答:从2020年7月3日起,所有农村建房需求均要“先审批、后建设”,“未批先建”造成乱占耕地的,视为“新增占耕建房行为”予以拆除。村民拟建房屋的,应当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村民...
2023年5月,邵阳县谷洲镇人民政府对非法占地修建钢结构房屋的清水村村民覃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经多次书面催告,覃某既不履行拆除义务,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谷洲镇人民政府遂依法向邵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农村村民住宅房前屋后违法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庭院的苗头性问题发现制止不及时;一些市县政府及其部门非法批地、违法征地、主导推动违法占地;一些地方对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遏制不力;一些地方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违法采矿、违法违规建设;一些地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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