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有网友发布了一条关于演员杨紫的内容,并登上了微博热搜。同一天,杨紫的律师在微博上表示,北京互联网法院已就杨紫与该网友之间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该网友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
我们将持续关注网络动态,互联网非法外之地,网络用户在享受互联网便利的同时,应尊重他人合法权益,切勿发表不当言论,否则将因违法行为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杨紫,中国内地影视女演...
我们将持续关注网络动态,互联网非法外之地,网络用户在享受互联网便利的同时,应尊重他人合法权益,切勿发表不当言论,否则将因违法行为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杨紫,中国内地影视女演员,19...
未經許可擅自使用他人肖像進行商業宣傳,不僅是對肖像權人的侵害,也是對市場秩序和公平競爭環境的破壞,需為此承擔相應的責任。與此同時,對於權利人而言,在發現侵權行為后要及時固定証據,並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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