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

据《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021年因灾倒损群众住房重建(修缮)总体方案>的通知》(皖减救办〔2021〕21号),现就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因灾倒房、损房恢复重建具体救助标准)明确如下:因灾倒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损房户户均补助2000元。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补助为辅,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补助资金仍按以往年度采取分类补助,补助标准为:新建翻建房屋的,每户补助2.2万元,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0.7万元。对农户按标准补助后的结余资金,按规定结转,专项用于今后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各地应严格危...

协调指导小组下设的“居民住房和村镇建设组”主要职责有四项:一是指导州县对居民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受损情况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提出维修加固或重建的具体意见;二是指导州县制定灾后重建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市政工程的设防标准,并监督落实;三是指导州县开展灾后...

7月4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近日省财政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亿元,重点支持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等六类重点对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 同时,省财政厅督促指导各地细化落实措施,科学合理...

三是规范财政纵向补偿。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对开展重要生态环境要素保护以及在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开展生态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补偿。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补偿资金及时补偿给开展生态保护的单位和个人;由地方政府统筹使用的资金,应当优先用于自然资源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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