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煤矿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离开本岗位1年以上(含1年)重新上岗前,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煤矿首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应当对相关岗位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培训合...
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不少于 72 学时的培训,具备基本的安全素质和技能,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是提升从业人员应急能力。各矿山企业要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知避灾路线、掌握自救逃生方法、熟练使用自救装备。
对从业人员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突出节后新招、调岗职工及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岗前培训、三级教育培训。 四、开展一次复工复产前安全检查。 露天矿山重点检查矿山防...
工作相关疾病泛指一切与职业活动有关联的疾病、伤害等健康问题,该类疾病主要因不良作业方式、工作制度等引起,其患病主体除工业企业的劳动者外,医务人员、教师、环卫工人、警察、救援...
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要组织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普遍开展安全技能培训,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支持帮助困难企业开展转岗转业培训。在全国各类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更多内容请点击: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