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在实行至少两人一矿指定监管的基础上,原则上将每3座煤矿的监管专员编为一组,设组长1名,组长由本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选定,按分工明确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
严格准入条件,明确煤矿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生产。落实煤矿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煤矿企业进行煤矿灾害鉴定并按照灾害程度和类型实施灾害治理。 四是严格落实监管监察责任。规定煤矿安全生产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监管部门和监...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 第二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为煤矿分别配备专职矿长、总工程师,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专业技术人员。 对...
煤矿企业,按两人一矿配备;地下开采非煤矿山企业,按两人一矿配备;露天开采非煤矿山企业,按两人两矿配备;非煤矿山企业附带尾矿库的,该尾矿库由监管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管专员负责监管;独立尾矿库企业,按两人两库配备。该《制度》明确,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以市...
按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特别重大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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