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
屡判屡犯,还能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吗? 诈骗犯陈某因病监外执行期间又犯罪,刑罚执行完毕后,重操旧业再犯罪。一而再、再而三带病犯罪的陈某,在判决生效后又向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法院作出不予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后,福建省安溪县检察院发现陈某尚未被收监,遂依法开展检察...
不是的,只有经人民法院判处实刑后才需要坐牢。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只是一种强制措施,而非刑事处罚手段。只有经人民法院判...
违反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视居住的实施旨在既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又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刑事诉讼法中的人权保障原则。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活动予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具体执行。 二、监视居住的条件? 1. 《刑诉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更多内容请点击:...第330集:刑事诉讼中,哪些情形下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