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有说法】缓刑=不坐牢?不按规定也收监!

2019年12月26日,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为2020年1月7日起至2022年1月6日止,在左权县某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矫正期间,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干警在日常检察监督中发现,石某某多次不请假外出并跨市活动,且...

缓刑考验期内违反规定情节严重,撤销缓刑! 缓刑,是为了帮助罪行较轻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积极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然而有人却偏偏以身试法,抗拒监管,其后果必然是将自己送入“高墙”。 近日,岷县人民法院根据缓刑执行机关岷县司法局的撤销缓刑建议及提供的证明材料,...

缓刑是法律给予罪犯改过自新的一次机会。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缓刑考验期本该遵纪守法,可有人却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近日,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无证驾驶...

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具体是指对罪行较轻的罪犯,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一定期间内不予关押、暂缓其刑罚的执行,以促进其悔过自新的刑事执行制度。为保障实现缓刑制度的目的,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了撤销缓刑的情形,具体有三:一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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