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提示,网络电商提供一定期限内无理由退货的服务,消费者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真实、完好退回货物的义务。网购平台运营商应优化退货流程,切实履行审核义务,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伪装成“消费者”“反向”诈骗商家 本报讯 轰轰烈烈的“双11”网购狂欢节已经接近尾声,不少“剁手党”们已经陆续收到货品,绝大多数交易均正常完成。然而,一些犯罪分子却利用电商平台关于购物、退货以及互联网物流的一些漏洞,大肆诈骗财物。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
如今,在网络直播间购物,已经成为很多消费者的购物习惯。在观看直播时,被主播引导至私下联系购买商品,商品出现问题时,消费者应如何维权?来听一听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讲解。 ...
商家隐瞒涉案商品真实情况,虚假陈述,以旧充新,导致消费者产生消费误导。 法律认定 民事欺诈行为是指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过程中,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的行为。商家如有前述行为,可以认定为消费者权...
消费者在购物时,除了关注价格,还应详细浏览商品页面信息,避免因忽视了商家设置的不合理纠纷解决条款而陷入后续维权困境。 消费者必须当面检查签收易碎快递? 法院:过度加重了消费者注意义务 案情简介 小张在网上购买了一台电视机,商品送达时,快递员因着急离开,未等小张...
更多内容请点击:恶意利用电商平台“期限内无理由退货”规则“买真退假”获刑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