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醉”上加罪 逃避抽血 难逃法律严惩!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颁布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属于法定从重情节,应当予以从重处罚。

第一条第一款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不存在主观过错,已经尽到勤勉义务,应当对隋某媛不予行政处罚。经复核,本局认为:针对金力泰的陈述申辩意见:第一,案涉黄金贸易业务实为资金融通业务。在案证据证明,案涉777根定制金条实际由浙江运发生产,最后重回浙江运发,金力泰实业...

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二、对孙颖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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