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日,B公司前往A市住建局,表示同意立即缴纳5万元的罚款,但A市住建局告知B公司应当按双倍即10万元缴纳罚款,理由是:B公司的诉讼请求被驳回说明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正确的,且判决书在说理部分也明确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予维持,故该行政处罚决定在作出之日...
发布机构: 庐阳区城市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10-04 名 称: 庐阳区城管局关于胡欢擅自占道经营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失效时间: 暂无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庐(市容)城罚决字,2022,第06299号 关键词: 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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