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行复〔2023〕105号

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正元智慧公告,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接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坚的通知,其收到公安机关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决定对其取保候审。陈坚目前可正常履职。 豪美新材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超20%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的依据、处罚的内容、履行方式、期限、处罚机关名称及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

「案例评析」依法应当减轻或不予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引用相关法条但未具体参照执行 简要案情 某日,温某某在其居住的小区一层楼道内,将事主潘某停放的自行车(未上锁)推至小区车棚,并使用自己的锁将车上锁,后潘某报警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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