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革新:为行政处罚权划明界限,绝非“为罚而罚”

“行政处罚行为是行政处罚法中的基本概念。修订前的行政处罚法并没有直接对行政处罚行为作出界定,有关行政处罚行为的构成要素散见在不同条文中。”黄海华表示,该定义体现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该严的严,该教育的教育,有利于解决长期以...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二条对行政处罚做出了定义:“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沈开举表示...

笔者认为,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至少从主体、行为、效果和目的四个方面对行政处罚的概念做了明确规定。 主体方面主要包括两类:一是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一是行政处罚的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该条款将行政机关作为行政...

首次明确“行政处罚”的基本概念 此前,行政处罚法未直接对行政处罚行为作出界定,有关行政处罚行为的构成要素散见在不同条文中。无论是实务界还是理论界,对于什么是行政处罚行为有基本共识,但也有一些不同认识。随着行政执法新的领域和新...

在《行政处罚法》的立法过程中,曾考虑过对行政处罚进行明确定义,但由于当时的立法和实践经验尚不充分,最终出台的法律未实现这一设想。虽然缺乏对行政处罚这一关键概念的明确定义,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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