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开展行政处罚听证活动,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听证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

一是完善了听证主持人职责。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对听证主持人提出了更高的履职要求。为保障听证主持人高质量主持听证会,新规定了听证主持人5个方面的职责:审核听证参与人的资格;主...

调整了听证的提出期限,由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修改为5日;调整了听证会的组织时间,对于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行政机关在20日内组织听证;新增了听证会的中止和终止程序。《山东省规范行政...

省政府于1997年制定了《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80号),细化规定了行政处罚听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为行政机关规范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提供了直接依据;2013年制定了《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省政府令第269号),建立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

第五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一)对公民处以五千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五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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