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刑事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理解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理解与适用】“无法通...

余涛: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自首包括以下情形: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

吴某曾任某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长,碍于同学和朋友情面,丧失了立场和原则,违反规定私下会见犯罪嫌疑人、特殊关系人,接受他人财物,私自向公安机关出具帮助嫌疑人免于刑事追究的《检察建议》,并且主动放弃立案监督职责,使得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的制裁。这个案例表明,严...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据此,被害人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而被害人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时候,需要明确该案的被告,不知道被告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则无法提起诉讼。由此可见,被害人有知道犯罪嫌疑人身...

所以,笔者认为,监察机关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已经掌握”的标准,不是审查起诉阶段证据确实、充分这一标准,也不是立案阶段的“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应当是低于立案标准。比如,监察机关仅根据经验电话通知行为人到案,作一般性排查询问,行为人如实供述的则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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